經過對幼兒階段「自我中心」需求的理解,做為大人的我們打開了新的視野;我們應適度的尊重、接納並適度地滿足幼兒的自我中心;我們可以重新學習,支持成長中兒童的發展方向,引導他們「合宜」的自我表達,並等待他們的成熟。若此,今日的兒童,明日的成人,他們的「自我」才能美 好的成長。
二. 「物權」概念不清
- 拿別人的積木
- 拿別人的杯子
- 拿別人的大木頭
- 拿別人的小石頭
- 拿別人的石頭
幼兒一方面容易本能、隨手的拿走別人的東西;本能的「自我主張」管教別人、侵犯別人;但當別人不願意被拿、被侵犯或被管教時,「主張與對抗」、「侵犯與保護」的衝突就起。另一方面,幼兒也正在內化生活規範,幼兒看不見自己的問題,卻能看清楚別人的錯誤。幼兒需要從「管教別人」的衝突中逐漸看見自己的問題, 並學習「自我管理」;從「搶」別人的玩具中學習尊重、詢問以及「借用」的「社會化規矩」。
物權概念是人類意識進化的結果,從人智學的角度探究,人類的意識分睡眠、作夢以及醒覺三個不同發展階段(Steiner)。在睡眠意識期間,人類對世界的感覺是「一」。你和我之間沒有的清楚的界線,我的、你的沒有什麼分別。幼兒階段屬於人類初期睡眠意識與作夢意識的階段。當幼兒尚在睡眠意識狀態時,我們告訴幼兒「這個東西不是你的,你不能拿」幼兒是難以理解的!唯有當幼兒逐漸成長,意識逐漸進入作夢或醒覺的階段,幼兒的世界才逐漸一分為二,逐漸分清你、我之間的那一條看不見的界線。當然,醒覺之後的成人還更躍進身心靈的分別成「三」的世界呢!
人類發展有其一定的成熟期,演化必須經歷時間,意識成為習慣必須累積經驗。以發展心理學來說,幼兒在四歲以前尚無物權的概念,揠苗不能助長,幼兒必須經歷時間、等待成長;需要透過衝突與修正的過程建立「物我與人我」之間的關係、界線,以及遊戲規則……。
三. 「人權」概念不清
- 我替你收木頭
- 我替你收椅子
- 我替你收玩具
- 我在你沙堆上撒些沙子
- 這是大家的架子,每個人都可以進去!
- 又沒關係!
幼兒的物權概念不清楚,「人權」概念更不清楚。人權意識是一個社會化的成長過程,「人權」概念的形成需要自我反省與自我教育。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社會的一份子,但是如何成為一位真正的「社會人」對於許多成人仍然是一大課題。我們需要更多的時間學習「人權」的奧義,想想自己,我們不都是還在「做事容易,做人難」上打轉嗎?
人權上,幼兒有自我中心、做事衝動,世界為「一」(我不覺得不舒服,你當然也不會不舒服之類的感覺)的問題。不過,時間經過,人將成長,這些問題不一定是大礙;最難以跨越的將是幼兒環境中,大人對「人權」的偏差信念!從許多情況看得出來,人權的態度來自模仿與學習。在家庭環境里,父母、家人之間,家人與親戚、朋友之間,以及這群人對孩子們的態度;在社會上,在幼兒園所里,人們、老師、家長之間、老師與孩子之間,還有孩子與孩子間的「人」的關係如何,待人接物有哪些重要元素?友善、尊敬、歡喜……?還是冷漠、敵意、排擠……?這些是最直接影響兒童一生對「人權」的概念與態度!
四. 「意志力」發展階段
- 大聲唱、又笑、又拉扯
- 力道控制不好
- 雙腳突然踢起來
- 踢人
- 硬要學人家的樣子
- 任意罵人
- 打人
- 對著人滅火
- 推人、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