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注:本文是林玉珠老師多年前的分享,至今讀來,依然受益。想必很多家長或者教師都已經讀過,但見大陸地區流傳版本多不完整,故刊發,以做推薦。
作者:林玉珠 (台中市磊川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
說明:為確保文章完整性,僅對原作繁體轉簡體並調整標點符號及常用名。
幼兒爭吵的話語里透露著幼兒成長的訊息。如果照顧幼兒的大人學會閱讀幼兒衝突的內涵,在處理兒童衝突時,必然會產生更新的調停與輔導。帥韻儀(民92)說: 「衝突,同時具有建設性及破壞性」。我非常同意!幼教師最重要的職責即在如何使破壞退去,而建設彰顯。以下我們將進一步認識幼兒衝突的成長訊息:
一.「自我中心」
- 這是我先拿的積木!
- 那是我的椅子!
- 這是我的布娃娃!
- 我要那個新寶貝!
- 這是我先排的!
- 是我先排的!
- 你不可以超過我!
- 你沒經過我的同意!
- 老師,他插隊!
- 我是小老師,我可以自己決定!
- 我要現在,現在!
- 不行,我是司機!
- 誰說我是笨蛋?
在50個幼兒衝突案例中,因「自我中心」而產生的衝突共計13件,高居幼兒衝突分類第二名。讀者只需稍為仔細閱讀第一類型的幼兒對話內容之後,必能很明顯的看出,這一類衝突的主要語言內容是「我的」、「我是」、「我要」……。
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上海,趙丹丹(2004,編)在「中國報道」中的報導這麼說:
上海2~4歲的幼兒中有80.15%已經相當的自我主張,70%~80%的幼兒會說「我的」、「我是」,自主獨立的慾望也十分強烈,有的孩子18個月就喜歡說「不」。
台灣的幼兒如此,上海的幼兒如此,全世界的孩子其實也相去不遠。因為,生命存在的意義不只是被生下來;生存的意義在於為自己找到一個能產生生命意義的立足點。為了這一個立足點,並登上這個立足點上的寶座,幼兒「需要」自我中心、需要對外界說「不」,彰顯自己的獨特性;需要自我主張,維護自我的權益;或命令別人、防範入侵、以牙還牙……等以自我保護。換句話說,幼兒的衝突不斷,但潛藏在衝突背後的其實是支撐、護衛幼兒成長的力量。
依循施泰納(Rudolf Steiner1861-1925)所創的人智學(Anthroposopy)觀點論人,人所擁有的不只是我們肉眼看得見的物質身體而已,人類還有肉眼看不見,但可以清楚感覺得到的「生命體」、「感知體」及「自我體」同時存在每一個人類的物質身體之內。物質身體需要在母親的子宮裡懷胎十月後始能成熟降生, 我們的「生命體」、「感知體」及「自我體」也都各有不同的孕育期及出生期。「生命體」在兒童換牙期,七歲左右出生;感知體與自我體則分別在十四歲及二十一 歲出生。從出生至換牙前,幼兒最重要的任務是一方面孕育「生命體」,一方面成長「物質身體」。懷孕期間的生命體將專心地在幼兒的物質身體內依環境的變化及幼兒的需求建構並塑造幼兒的器官組織,使幼兒的身體強壯,並期使他成為世界任務中有用的器皿。生命體專註向內工作的特質與幼兒的自我中心其實是一體的兩面。生命體需要向內專心的工作,幼兒時期的自我也需要強烈的以「自我」為中心向內專註自我成長的工作。因此,幼兒的自我中心是一種自然,也是一種必要的發展過程。我們看著是衝突的,對幼兒卻是「建構自我」的奮鬥過程。這是一種生命本質,潛意識的需求,幼兒自己完全不知道。
Karl König(1969)指出:幼兒吵架是有意義的相遇:當兩個小孩因為衝突,眼睛對上眼睛對看,有可能,那是幼兒生命頭一遭「自我意識」的覺醒;幼兒自我意識的第一個階段是由幼兒的第一個反抗期帶動的。趙丹丹(2004)也提到:不管是醫學上的「違拗期」還是心理學上的「第一反抗期」,都是嬰幼兒自主獨立的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