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與媒體

幼兒與媒體

作者:Peter Lang   譯者:盧安克  配圖:pinterest

電腦已經來到了兒童們的房間。上網的幼兒園已經辦成了。專門給兩歲小孩的電腦軟體已經在市場出售,而且有的父母把它看成有教育價值的東西。不過,孩子為了健康的發展需要的是不是電腦能達到的條件?電腦會不會剝奪小孩作為一個小孩的權利?

小孩需要強調知覺器官的發展

小孩生活在我們物質世界的時間還不長,所以小孩要學的是認識我們物質世界的事實,他要慢慢經過觀察來鍛煉自己的知覺(感覺)器官。如果小孩從真實的東西學會使用自己的知覺器官,他就能得到一種判斷世界上事物的能力。

為了能夠了解和接受世界的事實,小孩需要感官的知覺(感覺)工作。他們需要自己來體驗、自己來抓和觸摸、嘗試某種東西的味道、氣味和溫度等、也自己來聽和看。小孩的學習過程是從抓入手再經過體驗和了解,最後才到認識的一種過程。

水給我們帶來什麼感覺?鐵或者木頭會發出什麼聲音?一個蘋果有什麼氣味?太陽下山是怎麼樣的?小孩都想經過各種各樣的方法,包括咬等等來研究物質的環境。

電 腦能給小孩的都只是事物的象徵,只能給出一個樣子。電腦給的不是事實的,不是真正能體驗到的。甚至,最高級的電腦畫圖軟體也不能給小孩帶來認識或者經歷到 顏色和材料的一種感受。因為小孩還沒有學會分清楚什麼是事實,什麼是象徵,所以電腦會欺騙還不認識物質的小孩。小孩只能把所有看到和聽到的東西都當成是事 實。

只有一個人經過感受世界,已經獲得了能獨立思考、認識和判斷的才能,他才能分得出事實和象徵。孩子還沒有這個能力,所以大人需要給他們一個真實的環境去學習。

另外,小孩的知覺(感覺)器官也還沒有形成完。比如小孩的兩個眼睛在頭腦里還沒有建立互相的聯繫,所以小孩的眼睛還不能判斷距離。如果小孩看到的東西不是事實的,他也無法鍛鍊出來兩個眼睛的合作。小孩應該有獲得真實環境的權利。

小 孩具有的想像力是一種創造的力量。可是為了發揮這方面的才能,小孩需要豐富的能去知覺的經歷。在成長過程中,小孩的想像力和他自己會跟他所知覺到的環境斷 開,獨立地創造新的、與環境無關的東西。小孩靠想像力天天在創造他自己新的世界。這是因為小孩有一種深深的願望和根據天性存在的才能,有興趣和同感地吸收 一切東西,把它們聯起來、混起來再把它們發揮。

一個電腦軟體總是只給幾種計劃好的選擇。這種選擇對小孩的想像力是一種限制。這樣,電腦就不能給小孩他為了以後的創造工作所需要的基礎。

為 了發揮人最基礎的才能,小孩不需要電腦。不具體的、沒有完整形態的、由自然材料組成的、形態和顏色都不標準的玩具能夠發揮孩子的想像和創造力,而且發揮得 比任何電腦軟體都要好得多。從別人那裡聽到的故事和在大自然發現新地方和東西的「研究」能夠推動小孩的想像工作。電腦軟體只允許小孩根據軟體的結構和方法 做出來。小孩應該有發揮想像力的權利。

小孩需要經過動作的學習

誰想研究世界,誰要走出世界。對小孩來說,這就是走路、跳、爬、從很窄的棍子走過去、跳繩子、挖地、用泥土來造一個模型環境、畫畫、用手把軟的材料變形、切菜和任何鍛煉手指的動作。

心 理學家Jean Piaget發現,小孩以動作的方式來發展他為了社會和調整心理所需要的基礎才能。他說:誰不培養自己的平衡感,誰也不能調整自己心理的平衡。如果一個小 孩沒有培養好自己的動作感,他說話的學習也會成問題。如果知覺器官沒有鍛鍊出來,小孩去認識和學習的才能也發揮不了。一個不讓小孩經過各種各樣的經歷來鍛 煉所有知覺器官的社會就影響到整個社會智力的才能。

除了手和腿在動作中培養的動作感以外,還有眼睛中的動作感。眼睛為了「走完」整個形態也靠動作感。在看遠和近的變換中,眼睛也需要動得比較多。

看電視或者電腦屏幕時,眼睛很少動。透視的不同距離不存在。顏色都是沒有材料特點的。經常看屏幕的小孩的眼睛會慢慢失去動的可能。這種小孩的平衡感也會萎縮,所以他們在騎自行車時容易出事。

太早和電腦接觸影響小孩動作的發揮,也影響小孩心理調整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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