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蒲公英去遠方——山田班簡訊第十二期

每周的武術課,李老師都會安排分組模仿鴨子步、青蛙跳、單腿跳等,跑到前方某個位置再跑回來,這個環節是孩子們的最愛,一聽說要進行分組跑了,他們歡呼雀躍。但有老師建議取消這項活動,因為助長了孩子的競爭意識。每節武術課我都在場,看到孩子對這小小「競爭」的喜愛,看到他們用全部力氣去爭取,為自己的組員加油喝彩。無論別人怎麼說,我不贊成取消。

孩子們會比較哪個組跑得快,自己的組跑得快會歡騰。遇到犯規的孩子,有的孩子會批評指責。於是我對孩子們說:「無論發生什麼,不要互相批評指責,分組跑的目的不是比賽,每個孩子鍛煉了身體、堅持到底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因為分組而引起爭執,那就取消這項活動。」至此,孩子們能夠自覺遵守「不批評指責」的約定,偶爾有孩子忘記了,說某某不對,就有其他孩子提醒:「不要批評,要不然吳老師不讓我們跑了。」

分組奔跑帶有競爭的意味,但我們可以把不利的因素降到最低,讓孩子們從中學習「團隊合作與遵守規則」。

孩子能否告狀?

有種觀點認為,孩子告狀不好,老師應該制止。我卻不以為然,分享奶茶後,有一個孩子把奶茶里的配料黃米倒進洗碗池,好幾個孩子看見了,跑來告訴我。這樣的「告狀」有何不好?我提醒了那位孩子吃不完或不喜歡吃,就不要再向老師要了。

有孩子亂扔垃圾,別的孩子看見了,告訴我,這樣的「告狀」我覺得也沒有問題,畢竟孩子還小,讓孩子直接去勸告是需要勇氣的。有時大人之間都會不好意思當面提醒。有的孩子在別的課上吵鬧,孩子們也會告訴我。因為這些孩子的吵鬧影響了全班同學。

我覺得通過「告狀」,幫助我更好地了解孩子的情況,能夠更好地讓孩子們遵守班級的規則,比如不能罵人,不能越過戶外活動的界限等。我不可能跟在每個孩子的身後,如果不容許孩子們「告狀」,如何維護班級的共同準則?

一年級上學期有位孩子經常來「告狀」,持續了一個多月,就再也沒有告狀過。對於一、二年級的孩子,他們還沒有複雜的心理,企圖通過告狀來達到個人的目的。

在《每個學生都是好孩子》的書中,陰山英男提到一個事例。「有一群女生欺負一個轉學來的女孩,把她推進附近的河裡,差點出人命。這群女生中的一位害怕了,告訴了老師。老師立即叫來帶頭的女孩,女孩承認了欺負人的事實。」我想遇到這樣的情況,還得感謝告狀的孩子。

可是這件事情的處理,卻遇到了麻煩。「帶頭欺負人的女孩,卻對媽媽說她沒有欺負別人,被老師冤枉了。母親衝到學校大吵大鬧,那位老師不能說出講出真相的女孩名字,『被逼得苦不堪言』,最後關鍵事件不了了之。」

作者陰山英男感慨說:「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要處理孩子引起的事件是很難的。」我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在學校發生的事情,我向家長反映後,家長詢問孩子,說的又是另一套。

「近年來,孩子一旦惹出問題,就會有人批評學校的教育有問題,學校採取強制性管理等等。——因為是孩子,自古以來就會發生一些和朋友吵架,破壞大家一起定的規矩等。只是現在和從前不一樣,一是欺負別人等事件的性質變得嚴重起來。二是,即使有人指出自己不好的地方也不想承認。」

「總之,教師即使把發現的問題跟家裡轉達,孩子回家也會為了不挨批評而找很多借口。這樣一來,父母就不再相信教師的話,而是相信自己孩子的一面之詞。如此,教師的教育也就變得困難了。」

在《簡訊十一》里,我寫道「以前是老師打罵孩子,將來是學生打罵老師」。不光是中國,日本也是如此:「校園暴力過激的那一陣,在我附近的中學,曾經有位老師身受重傷,差點失明。還有位高中女教師,說她剛上任,有人告訴她,新來的教師一個人進空教室時,為防止被襲擊,要從裡面鎖上教室門……」

陰山英男認為:「不管理由如何,這樣的事情也並不因為是孩子做的就可以原諒。」我深有同感!

最近中國留學生在美國欺負凌辱同胞,「扒光衣服、用煙頭燙乳頭、用打火機燒頭髮、強迫吞咽沙子以及剃掉頭髮逼她吃掉」等。根據美國的法律,同時涉嫌人身傷害和嚴重侮辱人格的兩類罪行,不僅要繳納天文數字的保釋金,還面臨6項重罪起訴,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媒體認為「同樣這些行為在中國,結局可能會大不一樣。據相關報道,類似新聞在中國學校中非常普遍,處理結果大都不痛不癢,甚至只是簡單的道德譴責和學校內部的紀律處分」。

溪頭村

一年級即將結束時,我們組織了一次徒步。我打算二年級結束前也進行一次戶外活動。這次我們選擇了從化的溪頭村,歐陽老師先去探路、了解住宿情況。7月3日周四午餐後全班出發,全班22位孩子,有20位家長陪同。

我們安排好住宿後,就去村邊的溪流淌水。溪邊遊客們扔的垃圾很多,我不停地撿。男孩子見到深一點的水潭,迫不及待地跳入其中,玩得不亦樂乎。雖然山泉水很涼,但他們玩得十分歡快,等我到達水潭,孩子們紛紛說:「吳老師,怎麼才來?我們等了你好久!」看到他們玩得起勁,我明明知道山泉水很涼,應該早點上岸,還是忍住了沒有說。

家長在村裡發現美味的艾葉糍粑,還給孩子們送來了。當地人做的糍粑真好吃,我們每天都去品嘗,臨走我還買了幾塊帶回家。

去年我們去韶關牛鼻村遊學4天,每餐都是家長和孩子們負責清洗碗筷、收拾餐桌。這次外出,每餐在不同的餐館用餐,孩子們只需把自己的桌面清理乾淨、洗乾淨自己的碗。一位餐館的老闆見狀,誇獎我們:「我從來沒有見過像你們這樣的孩子!」

第二天我們請一位當地人帶路,沿著山脈步行了五個小時,由於前段時間的暴雨沖毀了部分山路,嚮導帶著我們繞來繞去,而且部分山路很陡,需要消耗大量的體力,跑在最前面的是一群男孩子,落在最後的是一群媽媽。一位媽媽說:這次孩子高興了,媽媽卻累壞了。

我提前告訴孩子們,步行途中不能打鬧。住在旅店要盡量保持安靜。為什麼?一是為了安全,二是為別人著想。我們來到大自然的懷抱盡情玩耍,是否也能為大自然做些什麼?每個人可以有自己的方式。

我準備了好幾個大塑料袋,邊走邊撿垃圾,有些孩子和家長也來相助。山上的垃圾多得撿不完,只能儘力而為。溪頭村已經變成廣州人的一個旅遊景點,可惜沒有人來清理滿山坡的垃圾。

翻過大山,孩子們又累又渴,見到有賣涼粉的,家長們紛紛給孩子們買來吃。每份涼粉都是用塑料小盒裝的,我心想剛撿了那麼多塑料垃圾,這下又產生了幾十個塑料盒。我不忍心阻止家長去買,也許下次我可以建議大家不去買塑料包裝的食品。

第一天晚上,我們到村頭散步,出發的路上,孩子們吵吵鬧鬧,走得特別快,家長都跟不上了。返回的路上,我請每位家長牽住2位孩子,所有人必須保持安靜。我們足足走了20分鐘才回到住處。第二天我問孩子,當我們安靜走路時聽見了什麼?「聽見蟋蟀的叫聲」,「聽見水流的聲音」。是的,當我們安靜下來,夜晚的蟲子開始鳴唱。靜靜走路的感覺很奇妙,尤其是和一群孩子在一起!

盧梭在《愛彌兒》一書上寫道:「由於所有一切都是通過人的感官而進入人的頭腦的,所以人的最初的理解是一種感性的理解,正是有了這種感性的理解做基礎,理智的理解才得以形成,所以說,我們最初的哲學老師是我們的腳、我們的手和我們的眼睛……」我想還有我們的耳朵。

在溪頭村的晚上我照例給孩子們講故事。我特別選了兩個和星星有關的故事:藏族故事《星星的由來》、希臘神話《天琴座和俄耳甫斯》。可惜二個晚上都是陰天,只看到個別的星星,其中就有啟明星。

《天琴座和俄耳甫斯》的故事裡講到了七弦琴。孩子們很想知道七弦琴是什麼樣的,我根據網上的圖片畫了一個七弦琴,早上的小練習做完後,孩子都願意畫七弦琴。

六隻天鵝

本學期講的最後一個故事是格林童話的《六隻天鵝》。最小的女孩為了救六位哥哥,整整六年不能笑、不能說一句話,還要縫六件襯衫。這個情節和俄耳甫斯為了救妻子歐律狄刻不能回頭,有類似之處。遵守諾言,實現願望,違背了諾言就失去了唯一的拯救機會。

講述時,我刪去了《六隻天鵝》原文中倒數第二句「刁鑽惡毒的老婆婆受到了應得的懲罰,被捆綁在火刑柱上燒成了灰燼」。這位老婆婆是國王的母親。我改為:國王的媽媽不好意思,覺得自己做錯事情了,一個人離開了王國。這也是中西故事的差異之一,西方故事的最終結局,往往是把「惡」消滅了,而東方故事往往是把「惡」趕走了。我改動的另一個原因是,媽媽再怎麼邪惡,兒子也不能把她燒死吧?即便故事中的人物具有象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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