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有創造性的、藝術的體驗~
「要成為一個真正的教育者,最根本的是能夠發掘工作中的真正的美的元素,把一種美的特質帶進我們的任務當中……如果我們能夠帶來這種美的元素,那麼,我們就開始接近兒童天性中所表現出來的東西。」(魯道夫•史坦納《現代教育的藝術》)在兒童早期教育的課堂上,教育的藝術就是生活的藝術,老師就像一個藝術家,她能感知和聯繫兒童與其日常生活中各種活動之間的關係,她是每天、每周以至每個季節的節奏的「編曲人」和「編舞者」,在教師的「安排」下,兒童得以在他們的生命構造過程中自由地呼吸。同時,教師通過一些活動,讓兒童有充分的藝術體驗,這些活動包括:唱歌、樂器演奏、身體的運動與姿態(包括節奏遊戲和韻律舞)、演講與語言練習(包括童謠、詩歌和故事) 、泥塑、濕潤水彩繪畫與素描、木偶和線偶戲等。
在這裡,我們要問的問題是:
- 藝術是以何種形式存在於幼兒園、教師和孩子們的生活當中?
- 時間的有節奏的流動是如何形成的?
- 教師是如何將家務活動和各種工作過程巧妙地、藝術地聯繫在一起?
- 教師的創造力和藝術化的經驗是如何通過幼兒園的各種裝飾和玩具呈現出來?
- 兒童的玩耍是否通過其形象化的描述、其社會關係的表現和其過程表現了他們的創造力和藝術性?
- 教師對待不同孩子的方式是否可行並富有想像力?哪一種想像能力貫穿於她的工作當中?
- 教師是否一直致力於自身的創造性和藝術性的培養?她是否不斷地努力加深自己對藝術的理解和體驗?
4.可供幼兒模仿的成年人有意義的行為~
幼兒園老師的任務就是編排幼兒園的日常生活各種實踐活動,使其適宜於兒童在玩耍中模仿……兒童在幼兒園裡的活動必須源自於生活本身,而不是來自成年人用理性化的知識「構想」出來。幼兒園最重要的工作是使孩子們有機會直接模仿生活本身。 (魯道夫•史坦納《兒童成長中的意識》兒童並不通過指令或警告來學習,他們的學習來自模仿……如果兒童周圍的環境有適當的光線和色彩,將有助於他們視力的發展,同時,如果兒童能在他們的周圍環境中看到一些符合道德規範的行為,那麼在他們的大腦和血液循環系統里,就能為構建一個健康的道德感打下一個物質的基礎。 (魯道夫•史坦納《兒童的教育》)真實的、有意義的、有目的且適合兒童需要的工作,是那些依照兒童本質的、天生的需求,具有明顯的教育意義的活動。因此,教師不應該「構想」和設計兒童的活動和教學計劃,而應該把注意力放她自己的有意義的工作上,通過在教室這個「家」里的各種活動來滋養每一天和不同季節的生活,這些活動包括:烹飪、烘培、園藝、洗衣和清潔、對環境中的各種玩具、材料的創造性使用和整理以及對兒童的身體的照顧。這樣就能創造出一個自由的環境和氛圍,使每個孩子的個性都能被喚醒,這並不意味著兒童只是簡單地重複外在的來自成人的行為,而且讓他們去體驗內在的行為態度,包括了投入、關注、決心、注意力和成人的創造精神。在這之後,每個孩子就會通過創造性的、自由的玩耍以及積極的運動,按照個體的內在需要和能力自由地扮演符合他們自己身份的各種藝術角色。
在這裡,我們的關注的問題是:
- 成年人的有意義的行為是如何貫穿於室內和戶外的小組活動之中?
- 教師或其他照看兒童的成人是否表裡如一地充滿熱忱,藝術化地對待生活和工作?
- 在一個創造性的過程中,教師是否展示出相關的藝術性?
- 教師的教學活動是否真正地具有意義和目的性?是否具體適宜於兒童掌握的邏輯秩序?
- 兒童是否通過他們的玩耍來模仿成人的工作? (這裡所關注的並不是教師的外在行為,而更重要的是她工作時的內在態度)
- 兒童在他們玩耍中表現出什麼樣的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