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注:本文長達一萬兩千多字,可能對於現代的讀者來說,實在是太長了,但是考慮到他自身的完整性,我打消了拆分成幾部分的念頭。當然了,這樣的深邃而又切實值得思索的文章,並不適合已經習慣了碎片化閱讀的人們,他會遇見想要閱讀他的知音。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標題冒號前的內容為編者所加,是為了將前後三篇連貫起來。
本文由「人智學教育基金會」授權刊發,嚴禁轉載撰文者:蓋瑞·藍博
翻譯者:陳脩平
原載鏈接:財團法人人智學教育基金會
本文是蓋瑞·藍博為《生機互動(Biodynamics)》雜誌所撰寫的系列文章之首篇,主題是魯道夫·施泰納(Rudolf Steiner)的社會理念(1)。
系列文章包含施泰納提及的基礎社會法則、三元社會、以及合作經濟(associative economy)的原則。(內文中以綠色字體呈現的內容表示引自施泰納的著作或談話)
前言
生機互動農業的創始人魯道夫施泰納(1861-1925)關注新的農業生產方法,那是建立在由靈性知識出發的對自然與人類之理解,不僅如此,他也考慮建立適切的社會經濟模式,以使新的生產方法足以「供應全世界儘可能多數的區域,療愈大地,並使改良後產出的作物能夠滋養到各個層面。」(2)為此,他囑咐在1930年代赴美國傳授生機互動農法的門生─埃倫法·菲佛(Ehrenfried Pfeiffer)─不只探究自然科學,也要研習經濟學。
施泰納1924年於德國的科伯維茲(Koberwitz)開始講述生機互動農業課程,當時是由卡爾(Carl)伯爵以及約哈娜·基瑟林(Johanna Keyserlingk)伯爵夫人主持的講座,施泰納與伯爵密切互動,共同為農業發展新的社會模式。他們的工作以基礎社會法則以及三元社會的理念為基礎。其中一個努力是創立了一個結合商業與文化活動的「來日(Coming Day)」控股公司。基瑟林伯爵是該公司農業部門的經理人。由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超級通膨的影響,這個創業之舉最後以失敗收場。
然而,自此以後,全球各地許多社會機構的創立者以及社會運動的行動者受到施泰納社會理念的啟發。這些倡議作為以及運動包括社群支持型農業、社區土地信託、道德銀行(3)、綠黨、替代貨幣(4)、選校方案(5)、醫療自由(6)、組織發展、照顧年長者及特殊需求人士的社區等。雖然如此,非人性的競爭市場體系使得生機互動農業的整體發展面臨巨大的挑戰,特別是在美國,生機互動農業並未如施泰納所預期的那樣蓬勃發展,只有在一些以直接行銷方式或是特定的利基市場里才能獲得應用。本文及其後的系列文章旨在闡述施泰納由靈性認識出發的社會理念,希望能激發農業整體的新經濟模式,並擴大生機互動農業的觸角以及影響。
螞蟻和蜜蜂生存所系之本能;原住民族至今信奉不渝;偉大的靈性導師總是銘記在心;而現代人要有意識地重新學習的社會準則-那就是,合作、互助、關懷他人,比自私、競爭、為己聚斂對社會更加有益。(7)
魯道夫·施泰納─靈性科學家、教育家、社會改革者─早在1905到1906年之間就針對這個社會準則開始演講撰述。之後,終其一生,他以各種不同方式論述這個理念,並稱之為「基礎社會法則(fundamental social law)」,表示那是從靈性世界而來、應用在社會科學以及社會生活上的基本準則,它是「靈性科學裡由來已久的信條」、「所有奧秘知識里最古老的主題」也是「如自然律一般確然無誤的定理」。(8)
用現代的話語來闡明基礎社會法則的其中一例如下。
個人工作越多是為了社會利益及他人需求,而社會越能保障每位工作者衣食無虞並能尊嚴地生活,則社會必定更加繁榮安和。(9)
無論什麼身分地位,個人都可以應用此法則在生活里小規模地實踐,但是,要落實在更大的規模上,則意味著在既定的社會組織與制度方面,幾乎所有層面或多或少都必需有新的思維及轉變。這些變革包括我們的教育制度-從幼兒園到研究所、企業所有權的形式、經濟市場、金融機構、以及政府組織。現在的社會組織與制度大多都助長與鼓勵競爭、自私自利以及個人財富的聚斂,阻礙了人類內在潛伏的社會性之開展,也壓抑了個人或群體由內在理念或利他動機而來的努力。(10)
雖然現況如此,然而過去二十多年來,有許多倡議社會責任、公民參與、環境永續的作為在全球各個角落遍地開花,不過大眾對這些活動的認識相對不足。這些運動代表人類意識以及關注的明顯轉變,有幾本名著記錄了這些變化:大衛·科登(David Korten)所著之<大轉向:從帝國到地球村(The Great Turning:From Empire to Earth Community)>以及保羅·霍肯(Paul Hawken)所著<看不見的力量:世界最大的運動正在發生,為什麼沒人看見?(Blessed Unrest:How the Largest Movement in the World Came into Being and Why No One Saw It Coming?)>。(11)
施泰納認為基礎社會法則不應只被視為倫理格言,更重要的是,它應該是人群互動的準則,這種協調合作的互動方式構成新經濟的基礎。(12)多年來,施泰納持續延伸此法則,特別是在談到人類的經濟生活時。接下來就提供一些這方面的論述。(13)
由社會安排(social arrangements)所導致之貧窮、匱乏、苦難皆肇因於自利心態或是自我中心。
社會或社群里的人們越是出於自利心態或是自我中心地工作,就會有越多的貧窮、匱乏、苦難出現。直接參与交易者或許沒有明顯地感受,而這些影響也不一定立即發生,但這些後果終究在某時某地會出現,這樣的因果關係就像自然界里的物體受到重力法則的作用一樣明確無誤。今日,相較施泰納所處的時代更是如此,我們也可以說人類的自我中心以及貪婪是造成環境破壞以及生態浩劫的元兇。
基礎社會法則與當今普世流行的價值觀有著明顯的反差,後者鼓勵人們以自我利益和競爭為出發點,並且累積個人財富,相信社會整體也能因此更加繁榮興盛。(14)
社會組織以及社群的樣貌映照著人們的態度、想法與感受,包含創立者以及持續參與其中的人們。
願意負起社會責任的組織是由心懷社會的人們所經營的,他們在其中展現社會敏感度以及社會技能。反社會的組織則是由反社會的思惟與感受所造成,而那些思惟與感受存在人們心裡。要克服組織或社群的反社會傾向,所需要的不只是外在治理或是行政上的改變,也不只是改善員工的外在工作條件。同等重要的是,工作於其中、管理、甚至投資這些組織或社群的人們透過改變自己的思惟與鍛煉自己的覺察,持續努力克服他們自身的反社會特質。
關懷他人是社會生活之基石。
邁向富有社會責任感的經濟,人們需要在經濟生活的各方面更加關懷彼此。消費者要關注那些生產與配送商品與服務的人們,生產者要真正顧慮到消費者的真實需求,投資人要妥善照顧員工的福祉利益,如此等等。
為了克服自利心態或自我主義,人們需要靈性化的世界觀或對萬有、宇宙起源的一種信念。
破碎的唯物主義世界觀或是僵固的宗教教條都無法孕育出充足的內在力量,以抵禦經濟生活中的自我中心。經濟需求、生存掙扎、殘酷競爭等在在都需要靈性化的世界觀或宇宙論作為平衡的力量,它們點明宇宙的起源和演進、所有存在與事物皆相互關聯、也道出經濟生活在世界演進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未來的方向。在個人的層次上,一個統整廣泛的靈性世界觀可以賦予人們生命意義,並支持人們去理解和面對命運中的處境。無論個人的生命際遇如何,由人性出發的靈性努力永遠不會白費。
組織或社群需要一個所有成員都感同身受的精神使命。
抽象理念或是理論性的使命或願景宣言無法激勵人心,也無法協助人們克服自利行為的動機。所有的工作都必需具體連結到一個精神使命。人們需要感知到自身的付出有益於整體人類並符合人性發展的目標。人類演化到目前的階段,在最細微不起眼的事物或活動上,我們都必需找到與神聖目的相連結之處。工作者或社群成員─無論他們負責的任務為何─需要知道並感覺他們在整體人類演進中扮演的角色。個人所選擇參與的社群或是效勞的工作彰顯著背後更大的整體或目的,只有當一個人可以自由地連結那個龐大、崇高、隱身之後的整體圖像時,才有可能擺脫私己之貪圖野心以及競爭掠奪之本能。正如本身曾為黑奴但後來創辦了塔斯基吉學院(Tuskegee Institute)的布克·華盛頓(Booker T. Washington)所言(15):
「無論何種事業,只有達到完全忘我的境地才有可能成功,也就是說,在更大的目的或意義中喪失自我……一個人能放掉多少自我,就能相應地從工作中得到多少至樂。(16)」
組織或社群的精神性必需讓所有人感同身受。否則,自我中心、反社會性的力量便會滋生蔓延。
合作以及有效的團體協調有頼於人們聚會與互動時心中所保存的意向或態度。
每一次的人際互動、每一個聚會場合都是與高層次存有進行正面交流的機會。以基督教的話語來說,耶穌也談到此種可能性:「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17)」對他人的真實關注與包容別人的觀點和意見創造出一種氛圍,使得仁慈寬厚的造物主可以參與、協助、啟發這一群人。由偏見、自私、競爭造成的隔閡越多,靈性注入的力量與幫助就越少。社群精神可以如實地活在社群成員之間。經濟生活提供無數機會讓人們建立合作關係,透過同心合作加速世界以及人類的再次靈性進化。
我們需要新的對話藝術,才能在經濟生活中以符合基礎社會法則的方式工作,並且以合作精神形成夥伴關係。這新的社會性藝術讓人們聚精會神地傾聽,發言時表達的內容是由靈性啟發而來的見解、真實誠懇。瑪悠芮·史潑克(Marjorie Spock)的散文「歌德式談話藝術(Goethean Conversation)」(18)便是朝這個方向的努力。另一個參考則是由馬歇爾·盧森堡(Marshall Rosenburg)發展出來的非暴力溝通(non-violent communication)(19)(20)。
對他人展現更多的關懷需要圖像化思考或想像式思考的能力。
我們必需能夠把經濟交易及其對人和環境的影響具體圖像化,而不是抽象地思考。我們必需能夠想像他人所處的情境,能夠具像化任何交易的多面性和複雜性。充滿想像的思考讓我們更能設身處地、貼近他人,而抽象的經濟思維容易使人僵化、冷漠,無感於周遭的情境以及他人的需求。
基於社會責任感的經濟生活需要有搭配的教育措施及文化生活,才能培育充滿想像或是圖像的思考能力,而不是只有聚焦在抽象思維。
藉由持續在人類身上培育社會性的能力,才能中和、平衡反社會性的力量。
人類心魂里包含著社會性和反社會性的潛能。然而,現代的人類演進朝著更強調個人主義的方向發展,其結果自然是滋養並壯大人類內在的自我中心以及反社會力量。這股反社會力量需要由更強大的社會性力量來制衡。有三種方式可以促進社會性力量:(1)適當的兒童教育不僅是強化個性,也要培育社會性的理解、社會敏感度以及社會技能(21);(2)成人透過特定的內在鍛煉以促進本身的社會性能力(22);(3)建立外在的社會形式與架構以促進具有社會責任感而不是自我利益的行為(23)。
若要人們為社會或是社群而不是為己工作的話,那麼人們必需感覺自己是社群里平等參與、有價值的一員。
無論地位、職稱或是所負擔的責任,人們都需要某種感覺以認可自己是社群里平等參與、有價值的成員。這樣的需求引導我們關注權利領域,並且強調民主、平等的必要。要建立一個以利他情懷為工作動機的社群,成員之間的平等尊嚴是必要的前提。
勞動是一個權利相關的議題而不是經濟議題。所有勞動者都應該獲得能夠保障生活的工資。
即使個人依照靈性化的世界觀而生活,他們所屬的組織或社群也有精神使命,若他們的所得不足以支持基本生活需求,那麼人們為了生存還是被迫要進行利己自私的競爭。
對勞動者的工資給付不應只考量市場供需的力量;對工作者的薪酬支付是為了讓人們可以自由地為社會付出,而不是只為了金錢工作。薪資的定位不應該是像傭金的概念,直接對應到工作產出,而應該和基礎社會法則有更多的關聯。
所有工作者-無論其位階或職銜-只要是為了社會中存在的需求而工作的話,就應該有權利領取一份使他們生活無虞的工資,這個收入要足夠滿足基本與尊嚴生活之所需,符合他們所處的社會裡一般的生活水準。在一個健康的社會裡,這是基本的民主權利,經濟體必需把這樣的成本視作理所當然,就像一個經濟體也必然面對天然資源供給的限制一樣。
然而,這個權利不應被理解為保障工資,有能力卻不願意工作但仍享用其他人提供的物品或服務的人就不應享有那份保障生活的收入。
勞動不應被視為經濟商品。
工作者以及管理者都應該被視為產品的共同製造者與共同所有者,並分享整體製造的利益收入。如此一來,員工與主管都必需分擔生產效率以及產品或服務品質的責任。生產力以及效率必需轉變成一種道德責任,所有工作者與管理者自由地為社會扛起這份責任。
職業與社會責任感的理念必需合而為一。
每個人在社會責任的理想與個人外在工作之間取得協調一致的連結,這在未來會越來越重要。如果社會情境或是經濟需要迫使人們純粹為了金錢(缺乏靈魂、不帶情感)而工作的話,就會削弱這個連結的基礎。亨利·大衛·梭羅曾雄辯滔滔地論述工作與收入的關係:
「金錢幾乎毫無例外地引人走向墮落。為了獲取金錢而工作只不過是虛擲光陰或是更糟……
工作者的目標不應該是維持生計、謀得一職,而應該是專精於某個工作;即使考量到金錢,一個城鎮的經濟體應該提供工作者相當好的給付,使得人們不會覺得自己是為了低下的目標而勞動─例如僅僅是為了生計─而是為了科學、或是為了道德的目的。不要雇請一個為了錢而工作的人,要找一個真正熱愛那份工作的人。(24)」
工作是如同聖餐禮一般神聖莊嚴的。
人類的勞動經過長時間的演進,由獻貢或奴隸到受雇的農奴。在未來,勞動會轉變為對人類整體的自由奉獻或神聖服事,也會成為對真實社會與消費者需求的回應。
與基礎社會法則相一致的教育體系里,熱愛工作、關懷人性、注重社會生活等都是基本的學習目標。
從文化的角度來看,自利以及自我中心的想法無可避免地衍生出想要全面發展個人潛能的慾望。開發最多潛能的人也最能夠促進人類的福祉。因此,充份發揮學生的個人才能及潛力成為教育里很重要的部份。然而,對工作的熱愛、工作的能力、覺察他人的需求等也是應該發展的能力,應該包含在現代教育的課程里。為他人服務應該使人感到欣喜滿足;一個人對社會的情感應該像藝術家對其作品的熱愛一樣強烈。感受到對社會的回饋義務,至少要相應地回報我們從社會所得到的部份,這也是一種健康的社會本能。能力越好的人應該回饋越多,能力較不及的則付出少一點。
對個人財富以及個人所得的欲求不是人性本然的特質。這種慾望在當代生活里的影響之深、流傳之廣是由於教育系統以及媒體的灌輸,而教育與媒體都被追逐私利的經濟利益所主導了。
職業訓練─無論在農業、商業、教學、藝術、宗教、或研究等領域─應該闡明特定職業為何與如何服務著人類,應該培育道德力量,並促進對基礎社會法則以及社會生活三元性的理解(25)。
整體而言,在人類心魂里培育社會性力量需要的是教育系統獨立於經濟和政治力量以外,才能使靈性、倫理、道德等的力量開展起來。
勞動分工即意味著為他人工作。
當經濟流程中出現勞動分工,人們就不再可能只是為了自己工作。我們工作的成果不是由自己享用,而是貢獻到整個生產流程里。透過勞動分工,我們變成眾多力量匯聚的一部份,集合眾人之力創造出一個完整的物品或服務。勞動分工就是利他精神的外在顯現。雖然如此,只要是為了錢、出於經濟需求或個人野心而工作,勞動者的內在就仍是違背利他精神的。
在基礎社會法則的理念下建構起來的經濟體不會是非人性的競爭市場,也不會是中央集權的國家管控型經濟,而是新的、第三條道路:協調合作(26)。
第三條路的經濟組織方式是個人與團體─代表生產、配送、消費等各領域的相關人─結合、聯盟,成員在其中分享見解與資訊。這樣自由形成的聯合組織會強化有意識的協調合作以及夥伴關係,而不是本能的自利與競爭。個別合作組織或合作組織之間的聯盟會決定資源配置方式、商品或服務生產的數量、品質、種類、以及適當的價格。這樣的合作經濟在社群支持型農業以及公平交易運動里已可見端倪。
當工作者獲得足夠的收入以滿足他們及其所扶養家屬的需求時,適當的價格或「真實價格」便會浮現。
工作者為社會製造出一個產品或是提供一項服務時,他/她應該獲得足夠的收入以維持自己以及家人的生活。由生產者、配送者、消費者所形成的合作組織一方面考慮生產與配送的完整成本,另一方面考慮消費者的收入,如此決定出來的才是真正的價格。這樣的合作方式仰頼社會裡三個領域之間的健康關係:文化、政治、經濟。這三個領域分別對價格的影響是:文化領域-消費者需求與品味、政治領域-工作者獲得生活工資的權利、經濟領域-工作的效率。
事實上,人們不是依靠金錢而活的。人們仰頼他人的工作而活著。
隱藏在每一筆交易或交換的背後是無數人類的勞動。一個人的生活只依靠金錢而不仰頼其他人,這種想法正突顯了對他人福祉的冷漠無感。在每一個交易、借貸、饋贈的作為中,我們展現自己對其他人類同胞的內在態度-是善意關懷或者是冷漠以待(27)。
未來,人類需要回饋世界的社會責任感,以一己之所能,相對應地付出自己從社會中所獲得的或所消耗的。既然我們是靠他人的勞動成果而活著,我們能回報社會的也只有透過自己的勞動。有能力的人所累積的金錢財富,顯示他們相對貢獻給社會的還不足以償還他們從社會中得到的,這也代表著一種社會疾病與不公義。這些人握有過多的權力,使他們可以為了滿足自己而支配他人的勞動力,但他們並未以自身的勞動、以相應的比例回報社會。這樣的想法也顯示透過不動產、股票、貨幣等投機行為賺取的財富具有反社會性的本質。
金錢的價值不應與時具增而應是與時具減的。
既然金錢是作為商品交易的媒介,金錢的生命周期或有效期間應該與商品的本質相符。除非人類以其勞動力或巧思對物品或服務予以加工、重製或延伸其壽命,否則,物品會用盡,服務也會消耗。如果金錢維持其本質與目的,它也應該隨著時間流逝而耗盡或減損其價值。整體的金錢總量若要增加,只能維持在一個限度內,這個限度是以商品或服務的形式所代表的新增價值之範圍,而這些新增的商品和服務必需是符合消費者需求的。
替代貨幣或補充貨幣運動進行一些試驗,例如:具有效期的貨幣,或是會折舊的貨幣,後者如德國華德福學校學生所設計的Chiemgauer(28)。這些社會實驗以合乎基礎社會法則的方式懷抱著希望向前邁進。
土地或其它生產工具不應被視商品而成為個人牟利的工具。
真正的經濟價值以及隨之而來的財富是透過滿足人類需要的工作而創造出來的。依此見解,未經改良的土地或是無人使用的荒地可以說是沒有經濟、或商品價值的。
買賣土地所產生的個人利益是來自社會整體的。當地價上升時,它對整個社會造成的財務負擔最常落到低收入者以及小型在地企業的頭上。
獨家使用土地的權利應同時以法律以及文化的角度來思考。每個人都需要一片土地以建立遮風蔽雨的家,以此角度觀之,土地使用是一個權利議題。除此以外,有能力的人需要在一段期間內擁有某塊地的獨家使用權,以利用土地來進行生產、利益社會。透過個人經濟勢力取得土地的獨家所有權,然後賣出時的獲利又回到個人,那會把使用土地的權利轉變為對土地的濫用。因為投機炒作造成地價飆高是貧困蔓延以及財富分配不均的主因。
決定土地應該如何使用以及誰可以使用等問題應該由社群的集體智慧來評斷,這是一種文化的能力,需要知識與經驗為基礎。
上述對土地的論述也適用其它人造的生產工具。土地是「上帝的賞賜」,而人造的生產工具也是透過整個社會裡繁複互動的過程才能完成的。一如土地,人造生產工具也應被視為是社群的而不是個人的財產。但這並不代表土地或所有的生產器具都要由國家擁有或控制。不過,他們應該是在社群的某種信託機制下運用。社區土地信託就是一種法律機制的代表範例,它把土地、建物、資本設備由流通商品的地位中解放出來,但它們仍然能為人所用,進行生產,有需要使用的人透過租賃或其它法律上的安排而成為受託人(29)。另一個例子是社群共有的百貨公司(30)。
結語
完整實現基礎社會法則需要克服自利心態與行為,除了在個人的層次、於心魂內在的體現以外,也需要外在組織架構的重新安排。我們必需以符合社會生活三元性的方式來發展社會組織。三元社會包含三個相當獨立的領域或社會部門:靈性-文化,政治或法律,經濟,這會是下一篇文章的主題。之後的文章會聚焦在發展具有社會責任以及環境意識的經濟活動。
註解
(除另標明為譯註以外,其餘為作者注):
(1)譯註:<生機互動(Biodynamics)>為美國生機互動協會(Biodynamic Association,網址http://www.biodynamics.com)所發行之刊物。本文發表於2008年春季刊。
(2)埃倫法·菲佛(Ehrenfried Pfeiffer)對施泰納<農業>的介紹參見(倫敦:Rudolf Steiner Press,1974)。
(3)譯註:道德銀行系指其經營、投資、放款等作為考慮對社會以及環境的影響,有時也用社會、另類、公民、永續等代替「道德」二字。
(4)譯註:替代貨幣也有人譯為「補充貨幣」,意指一群人和(或)公司之間達成某種協議,共同接受一種非傳統的貨幣作為交易媒介。
(5)譯註:選校方案意指學生以及家長可在被指派的學區內公立學校以外,有更多其他選項的替代方案。在美國,最常見的選校方案是指捐助非營利組織辦學的金額可享有稅務抵減。其他的選校方案包括以教育劵提供的政府補助、開放入學法案、特許學校、虛擬學校、在家自學等眾多可能性。
(6)譯註:鑒於慣行醫藥治療方式只包含相對少數的療法,醫療自由運動訴求個人有權決定自己接受的醫療照護方式,而不是被規範強加。因此醫療自由特別關注採用另類的、非傳統的醫藥。另一方面,所謂的「處方自由」意指醫療人員可以處方符合其醫藥知識背景且認為適用的治療方式,也包含這樣的處方不應排除在保險公司的給付之外。
(7)十九世紀談論互助的一部經典是克魯泡特金(Prince Kropotkin,有「無政府王子」之稱)所著的<互助:人類進化的要素(Mutual Aid:A factor in Human Evolution)>(紐約:Dover Books,2006)。合作與互助也是北美洲原住民聯盟易洛魁(Iroquois Confederacy)口述憲章<和平大法(The Great Law of Peace)>的要旨。
(8)施泰納話語的出處、其他與基礎社會法則相關的參考資料、延伸論述等可參見由蓋瑞·藍博結集的<基礎社會法則著作與論述輯要(Selected Passages from Writings and Lectures Realted to the Fundamental Social Law)>(洛瑪曼、加州Loma Mar, CA:社會革新研究院Institute for Social Renewal,2007)。
(9)更多資料來源參見同上條出處。
(10)為自利動機以及經濟生活中的競爭辯護的言論可參考米爾頓·傅利曼(Milton Freedman)<資本主義與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芝加哥:芝加哥大學出版社,2002),中譯本由五南出版;或比爾·蓋茲2008年1月24日在瑞士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的談話,可於蓋茲基金會網站搜尋http://www.gatesfoundation.org。
(11)大衛·科登(David Korten)所著之<大轉向:從帝國到地球村(The Great Turning:From Empire to Earth Community)>(舊金山:Berrett-Koehler and Bloomfield, CT: Kumarian Press, Inc., 2006); 保羅·霍肯(Paul Hawken)所著<看不見的力量:世界最大的運動正在發生,為什麼沒人看見?(Blessed Unrest:How the Largest Movement in the World Came into Being and Why No One Saw It Coming? )>(紐約:企鵝集團Penguin Group,2007)。譯註:後者中譯本由野人出版。
(12)關於合作經濟,請參考http://www.ae-institute.com
(13)雖然我大量引用施泰納關於基礎社會法則的論述,不過,這個法則的現代化闡述以及此處提及的推論等,則由我本人負擔文責。包含此處介紹的一些晚於施泰納時代的人物或是機構,那是我認定其作為在某個程度上符合這個法則。類此的論述仍會出現在我後續發表的文章中。
(14)這個看法常引述自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的國富論(The Wealth of Nations),原始出版於1776年。
(15)譯註:布克·華盛頓(1856年4月5日-1915年11月14日)是美國黑人歷史上的重要人物之一。其父親是白人奴隸主,母親是黑奴。1895年,華盛頓發表了著名的亞特蘭大演說,使他聞名全國,受到政界和公眾的關注,並成為美國黑人的代言人。他和白人合作,籌款創建數百個社區學校和高等教育機構,以提高美國南方黑人的教育水平。他的自傳<超越奴役(Up From Slavery)>於1901年首度出版,至今仍然廣為流傳。(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16)布克·華盛頓<超越奴役(Up From Slavery)>(紐約:Bantam, Pathfinder edition,1967)
(17)譯註:馬太福音 18:20,譯文取自現代標點和合本。
(18)譯註:瑪悠芮·史潑克(Marjorie Spock,1904年9月8日 –2008年1月23日)是美國的環境保護者、作家、詩人。年輕時赴瑞士歌德館學習並與魯道夫·施泰納共事。返美後與埃倫法·菲佛(Ehrenfried Pfeiffer)共同推動生機互動農業在美國的發展。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是她對名著<寂靜的春天>作者瑞秋·卡森(Rachel Carson)的啟發。史潑克也是著名的華德福教師、優律思美家、生機互動園丁以及人智學者。
(19)譯註:馬歇爾·盧森堡(Marshall Rosenburg,1934年10月6日-2015年2月7日)是美國的心理學家。早年生活於多暴力衝突的底特律,啟發他開創非暴力溝通中心(CNVC)這個非營利組織,並長期擔任課程總監。非暴力溝通強調意見交流的溝通過程,使衝突的雙方可以和平地獲致共識。2006年獲得地球村基金會頒發的「和平之橋」獎章。他的課程和培訓計劃遍及全世界至少35個國家,也實施於全球上百間學校。台灣已有多本中譯書籍,皆由光啟文化出版。
(20)瑪悠芮·史潑克(Marjorie Spock)之著作<團體道德藝術第二集:歌德式談話藝術(Group Moral Artistry II:The Art of Goethean Conversation)>(春之谷,紐約:St. George Press, 1983)。更多關於非暴力溝通的資料詳見http://www.cnvc.org
(21)魯道夫施泰納開創了華德福教育運動,他也把這些教育目標整合在華德福學校的課程里。
(22)施泰納在<社會性以及反社會性力量(Social and Antisocial Forces)>(Chestnut Ridge,紐約:Mercury Press,1982)里提到這些內在鍛煉的例子。
(23)這就是三元社會組織的主要特色之一,在後續的文章里會再介紹。
(24)亨利大衛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無原則的生活(Life Without Principle)》出自<梭羅:華爾騰湖與其他手札(Thoreau:Walden and Other Writings)>(紐約:Bantam Books,1965)頁358-359。
(25)本系列下一篇文章就是針對三元社會組織。
(26)合作經濟的原則在後續的文章會再論述。
(27)譯註:施泰納的經濟觀點把金錢分別為三種類型或功能,一是作為交易的媒介,二是借貸,三是禮物金-作為贈予或不求報償的饋贈。此處意指無意識地使用金錢、昧於金錢的三種不同特性,同時以為生活完全建立在金錢上而不是在他人工作的支持上,則無論將金錢運用在哪種類型或功能上,都只是反應出內在態度的偏狹、自私與冷漠。
(28)譯註:Chiemgauer是2003年在德國巴伐利亞地區的Prien am Chiemsee,由一位高中老師帶領學生髮起的地區性貨幣。與歐元的兌換比是1:1。每次兌換都捐助固定金額給非營利機構,消費者可自行選擇想要捐助的對象。該區域有近六百間商店接受Chiemgauer。收取Chiemgauer的商店可使用Chiemgauer購買進貨,若把Chiemgauer它換回歐元時要支付一些手續費。截至2014年為止,有近四千位會員登記使該貨幣。
(29)在美國,經營社區土地信託的組織有公正信託公司(Equity Trust Inc., http://www.equitytrust.org)、社群經濟學會(Institute for Community Economics,http://iceclt.org)以及舒馬克社會事業(Schumacher Society,http://www.schumachersociety.org)
(30)請參見 http://www.newrules.org
作者介紹
蓋瑞·藍博研習魯道夫·施泰納的社會理念達三十五年之久。他曾參與營利組織以及非營利組織的經營,後者包含薇莉達(Weleda, Inc.,)、霍桑谷地農場(Hawthorne Valley Farm)、霍桑谷地華德福學校(Hawthorne Valley Waldorf School)、以及社會革新基金會(Social Renewal Foundation)。他曾創辦並擔任<三元評論(The Threefold Review)>的總編輯,這是一本以施泰納社會理念為主旨的雜誌。目前,他擔任自己參與創設的社會革新研究院(Institute for Social Renewal,簡稱ISR)的董事,這是一個獨立的智庫,以及紐約州學童教育聯盟(The Education Alliance for Children in New York State,簡稱TEACH NYS)的創立董事,這是一個政治倡議組織,著力於紐約州的選校方案立法。蓋瑞已出版兩本書:<華德福教育的社會任務與靈性源流(The Social Mission of Waldorf Education and Wellsprings of the Spirit)>;另一本是由北美華德福學校聯盟(AWSNA)所出版的論文集<獨立學校與選校權立法-美國經驗(Independents Schools and School Choice Legisl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譯註:由於本文刊出於2008年,原文所附之作者介紹並未更新後續出版,蓋瑞·藍博於2010年出版一本專書<合作經濟學(Associative Economics)>(暫訂書名),之後,歷時五年進行施泰納經濟學思想之研究,於2015年初與Sarah Hearn共同出版<人智學經濟觀:施泰納的經濟思想(Steinerian Economics: A Compendium)>(暫訂書名),這是一本集結施泰納著作與演講中所有關於經濟生活之觀點,國際中文版已授權財團法人人智學教育基金會出版。
譯者介紹
陳脩平 終生學習者, 華德福學校家長, 曾任職企業與外商公司多年, 現任教慈心華德福高中, 並擔任財團法人人智學教育基金會出版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