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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哲學》中文連載:第四章 作為感知所得的世界(5/6)

配圖:魯道夫 ·施泰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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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自由的哲學》中文版連載
出品:ChildLeaf Studio(子葉工作室)

第四章 作為感知所得的世界 (5/6)

[434] 從我有了各種感覺,到我將它們組合併作為一個事物來感知,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畢竟,只有單個的感覺能通過大腦傳遞給我。堅硬和柔軟的感覺是通過觸覺傳遞的,色彩和光亮的感覺是通過視覺傳遞的,然而這些感覺都會被統一整合到同一個、同樣的對象。這樣的一種統合,必須、也只有通過靈魂本身來實現。也就是說,是靈魂將通過大腦傳遞過來的單個感覺與物體相結合。正是我的大腦通過完全不同的路徑單獨地將視覺、觸覺和聽覺傳遞給我,隨後靈魂再將它們結合成一個「小號」[i]的圖景。這一過程的最後一環(對小號的圖景),才是第一個被給到我意識的東西。在這過程中,存在於我之外的、並給我留下最初感官印象的那個東西,再也無法找到了。外在的這個對象,在通往大腦的途中,在經由大腦通往靈魂的途中,已完全丟失了。

[435] 在人類精神生活的歷史上,很難再找到第二套思想體系,它曾被如此精細地構建,卻可在更精確地檢視下,轟然坍塌,蕩然無存。讓我們湊得更近一點來看它是如何構建的。我們首先是從天真之意識被給到的內容出發,即,被感知的事物。隨後人們指出,倘若我們沒有感官,那麼,那些在事物上發現的東西,對我們來說都是不存在的。沒有眼睛,沒有色彩。色彩還不存在於作用於眼睛的那個東西之中。它只有首先通過眼睛與對象的交互作用才會產生,因此對象是沒有顏色的。但是,色彩也並未在眼睛中呈現,因為在眼睛裡只存在一種化學或物理的過程,而它則需經由神經傳到大腦,在那裡又觸發另一個過程。即便是這個,仍然還不是色彩,只有通過大腦的過程,色彩才在靈魂中被喚起。在那裡,色彩尚未進入我的意識。而只有通過靈魂才使其向外與物體相結合。到了這一步,我才最終相信我感知到了它。我們已經歷了一個完整的循環,我們開始意識到一個有色物體。這是第一步。此刻,思考過程才開始啟動。倘若我沒有眼睛,該物體之於我就是無色的,我也無法將此色彩與該物體相結合。我開始著手尋找它。我在眼睛中找,未果;在神經中找,未果;在大腦中,同樣未果;在靈魂中,我確實找到了它,但它尚未與物體相結合。只有當我回歸我的出發點,我才再一次找到了那個有色物體,這一循環結束。被「天真人」認定為存在於外部空間的事物,被我則視為自身靈魂的產物。

[436] 只要我們就此打住,一切似乎完美無缺,但整件事必須重頭再捋一遍。到目前為止,我一直忙於一件事:外部感知。而之前作為一個「天真人」,我對此持有一個完全錯誤的觀點。我認為,我感知到的就是對象所具有的一個客觀狀態。現在,我發現在我形成圖景的過程中,它消失了,它其實只是我靈魂狀態的一個「修改」{Modifikation}。那麼在我的考量中,我是否有理由以此為出發點呢?我是否能聲稱它作用於我的靈魂呢?對那張桌子,此前我相信它是作用於我的,並在我內在喚起了一個圖景。但從此刻起,我必須將其本身作為圖景來對待。與此保持一致,我的感官及其內部過程也僅具有主體性。我無權去談論一個真實的眼睛,而只能說這是我眼睛的圖景。對於神經傳導和大腦過程也是這樣,還有靈魂內部的過程——事物應該都是經由它,才從雜亂多樣的感覺集合構建起來。假設前一個推論過程是正確的,我將認知行為的各環節再捋一遍的話,那麼認知行為本身則呈現為各種圖景的交織,而這些圖景彼此間是無法相互作用的。我不能說,我對對象的圖景作用於我對眼睛的圖景,並由這樣的交互作用出發,產生了我對色彩的圖景。當然我沒有必要如此。因為一旦我看清了我的感官過程及其活動、我的神經及靈魂過程,只有通過感知才能被賦予,那麼上述思路就是完全不可能的。有一點很確鑿:對我而言,沒有相應的感官,就沒有感知所得。但同樣,沒有感知也就沒有感官。我可以從我對桌子的感知所得轉向觀察著它的眼睛和觸摸著它的皮下神經。至於這其中所發生的,我只有再一次通過感知來經驗。於是我馬上就注意到,在眼睛中所發生的過程與我所感知到的色彩,其間毫無相似的跡象。我無法通過指出在此感知中眼睛內所發生的過程,來否定我對色彩的感知所得。我也不能在神經和大腦過程中再次找到此色彩。我只是將我機體內新的感知所得,與那個被「天真人」置於機體外的最初感知所得聯繫起來。我僅僅是從一個感知所得轉向另一個。

(翻譯:王欣 校對:伍丹)

◂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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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德語原文「Trompete」,指樂器小號、喇叭,是作者在此處舉的一個具體圖景例子。(譯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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