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自由(Freedom)

當你是自由的,環境會成就著你、配合著你,而你不是去成就、遷就環境;雖然自由的你,也會真實地成就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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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琪瑩
撰文:2016年1月6日

「自由」是一種心境狀態,卻也是一種超越心境的狀態。

當你是自由的,環境會成就著你、配合著你,而你不是去成就、遷就環境;雖然自由的你,也會真實地成就環境。

「自由」是自我體的功課與遊戲:太重視「自我」(的發展),就會讓人拚命追求「自由」;但也因為「自我」的限制與存在,而讓人無法真正「自由」。

補充說明:歐美文化比其他文明更強調自我,也因此一直追求著「自由」、「民主」,但那始終是他們的追求與夢,沒有真實達到。

「自由」是不被物質體、以太體、星芒體在環境或條件上的束縛限制住,仍能活出「最接近(理想性與道德性的)自己」的自己、「最渴望成為」的自己;那是一種脫離物質限制的飛翔與勇敢,那是一種「自由」!

事實上,了解到自己的「束縛」與「不自由」,是邁向自由的第一步;但當你急著從當中解放自己,你又落入了另一種「要讓自己『自由』的『不自由』」。

然而弔詭的是,最渴望自由的人,卻是最不自由的;因為不自由,所以要奮力、要對抗、要爭取!然而,這種「對立」與「渴求」的心態,反而讓自己陷在一種相對關係里——任何關係,只要相對,就無法自由。

「自由」是一種心境上的平靜,無爭、無擾,「自由」是一種「無入而不自得」。

「自由」是一種心境上的富有、機會上的富由、可能性上的富有!而這,也需要「意識」存在,「自由」才有意義。意識上的開始獨立,賦予了人「自由」的機會與力量。

宇宙中,從不存在沒有意義的事;而當中星辰的升起、落下、運行,更別具道德上的意義。

月亮透過盈缺,讓我們一次又一次(願意)投生,而在地球上我們發展的物質體內,完整我們自己——人之所以進化,在於能一次又一次由自己內「生出」也「升出/推出/翻出」自己——月亮,讓人類有繁衍子裔的能力,讓人的肉體/肉身提供靈魂更多生命樣態與選擇。

太陽讓我們仰望人該有的高度,姿態與力量,而能直立,進而頂天立地。沒有太陽,人類無從擁有自我體。自我體指向太陽。

金星與水星讓人能瞄準靈性之愛:對「『靈性』的熱望」與「在『塵俗的愛』中覺察靈性」。水星調和著也結合了太陽力與月亮力,讓月亮賦予人類的生殖動量能配合著太陽之中不斷下降到地球上的「『我』的力量(I-Force)」,讓人類心魂上的需求可以被月亮力滿足。金星傾倒出源源不絕的愛,讓水星的結合作用在反射性的、溫柔的「愛」之中成為可能。

人雖自神性而來,曾被召喚成為神,但人已然遺忘。

物質主義之所以要把世界裂解成原子、分子等微粒,是因為這樣才能讓「罪惡(sin)」高密度化,力量集中而凝聚,延長「罪惡」可以作用的時間。然而,所有的物質終將歸於靈性,這是靈性發展、演進的必然趨勢。原子化,分子化的世界,能讓人更迷惘於物質,而無法自拔——這是人在「自由」上的終極考驗。

宇宙將不會再(主動)告訴人類任何訊息與教導人類任何事物,無關善惡良窳;除非人自己發掘也發覺。人類被棄絕於一切之外,就是要幫助人類「自力」達到自由。

路西法(Lucifer)將人類內在的道德元素撤離,讓人在一般狀況下無感於道德(性)。人必須藉由生病的機制,讓自己重回道德。

補充說明:當人的疾病無法讓自己找回自己內在的道德,就白「病」了一場。人會生病,是因為人仍必須於內在保有對土、水、火、風元素的敏感,以平衡人類自身的無法道德。疾病必須在人類之內工作,以元素的力量,凈化人類。遭受苦痛,是因為這樣才能完全克服人的自我中心。

「道德」無法在世界之內找到,無法被物質性地找到;而必須在世界之外,在靈性之中找到。邪惡會被放入世間,就是這種緣故——人要出於自己的自由,學習遠離罪惡。

路西法以「自我中心」、「利己」、「自負」等特質滲透了人類的星芒體,就是因為「自由」需要。這些特質讓人可以邁向「獨立」與「自由」。

補充說明:如果沒有路西法,我們就會無時無刻不被太陽驅策我們成「人」、成為「我」這樣的存在。如果我們要保留自己、成為自己,就不能讓(其他的)靈性力量或存在決定我們的命運。

但學習「自由」的過程,會讓人失去自己應有的力量、懷疑起自己。其實,人,不應該像神,而應該是神——這是太陽的呼喚與真理。

對心魂(soul)而言,物質是濃縮後的錯誤;罪惡濃縮後成為物質。物質必須具體而固化,為的是要強化物質主義的泛濫與影響。粒子的發現,會讓人類失焦,拚命追求更微小的單位,並以為物質等於世界的永恆、世界的所有,因而再也看不到其它。

當人有克服罪惡的能力,人就能在靈性上自由;當人發展出道德,才有回歸更高靈性層域的機會。

人的選擇是:人必須經由自己的力量,重返神聖的靈性世界,不仰仗其他(力量)。這是人的意志、也是人的自由!

人的特徵在於四肢,四肢象徵也實現了人類的「自由」。人是因為四肢而能向四面八方擴展,而能成為完美的存在:人的四肢不僅僅為了支持自己、服務自己,還讓自己能夠擁抱世界、服務世界。

人的頭顱是因為對宇宙的反感/異感而形成——因為討厭宇宙,索性自己形成自己的宇宙;人在自己之內,形成微型的、在宇宙之外的宇宙圖像——人的頭顱並不想把自己整合入宇宙里。

補充說明:人的「思想」其實與「頭腦」無關,正如人的「相信」與「感受」也與「感官/器官」無關,而是與思想、信念、感受的事物「本質如何」、「是什麼」相關。「載體/載具」本身無法承受與作為些什麼,只有當中流注進入的靈性力量可以。器官,只是高等靈性的創作與表達。

古月亮期以前,人類的思想由神聖力量引導;現在地球期人類的小腦,就是古月亮期大腦的遺緒。將來木星期人類的小腦結構,將被地球期人類大腦中的所思所想所左右。在地球上,現階段的人為了得到可以「自由」的權利,必須完全對自己的所思所想負責;也因此,人類的思想不再被神性監管——地球之後,人開始成為了某種「自由」的存在。

補充說明:小腦組織將成為人類(在思想、情感、意志上)未來的審判。

談「自由」,就不能略過人的三重性:思想、情感、意志。

唯有思想,能讓人的本質自由。當思想要表達自己之時,身體有機體的活動必須受到強烈抑制;壓抑身體的活性,才能讓思想通過、讓思想宣說。思想是身體有機作用的反動;思想以「死亡」(獨立)抵抗有機體的「生命」(融合)。

補充說明:唯有「死亡」,才能讓「人」真正去思考,而非「神」在思考,因為物質上的死亡是一種靈性力量的撤回、撤退。

思想被「我(I)」所參與,但卻與「自我意識(ego-consciousness)」無關。「自我意識」在思想活動的軌跡中浮現,鐫刻於意識,卻不參與思想——「自我意識」是思想過程/思想作用之中的產物;「自我意識」被思想所產生,卻不製造與進入思想。

一般所謂的思想(不論是內容與體系),會讓我們停滯於過去,而無法自由。如果過份強調思考的發展,就是把整個人導向出生前的生命,但那已是完成的狀態;如此的教育會嚴重傷害原本該隸屬於未來的孩子。

意志(will),驅動了身體作動,也因此制約了身體。因「意志」而行動,不僅僅是被「心像」或「概念」推動,也是對「個體性」的構造、鋪排。當「心像」或「概念」發生並轉成「動機」,就能決定「意志」的目的,人的作為也開始導向並配合這樣的目的。
[補充說明:只要是「動機」,就必定行使著「強迫性」。所以,「動機」如何在「我」之內形成,反而更重要。]

「動機」會被不同的個人生命層次所決定:

I. 感知(perceive):透過感官而感知,讓感知直接引領行動,不受情感或概念束縛。這樣的動機稱為「本能(instinct)」。這會帶來較低等、動物性的滿足。

II. 感受(feel):不僅「觀」,還「察」,會放入我對外在世界的覺受。愛、羞恥、義務、忠誠、尊敬、憐憫等都是。

III. 思想(think):因思想而形成心像,過去積累的經驗會左右心像,讓人趨吉避凶,不再重蹈覆轍。動機被實際經驗所決定。

IV. 觀念式的思想(conceptual thinking):由來自理想範疇內的、純粹的直觀/直覺(pure intuition)來形成行動的概念。這是一種純粹的思想,不再為了個人性的利益、考慮而行動,而是為了宇宙的願景。不管我之前如何傾向、作為,受過多少誤解、磨難,我仍願意為了這個理想,傾全力,奔赴。

這樣的思想就會成為真正意志上的動機,形成真正意志上的行動。

補充說明:「愉悅(pleasure)」或「快樂(happiness)」本身無法形成動機,「想像的『愉悅』、『快樂』」才能;這樣的「愉悅」、「快樂」,處於對「未來」(勾勒出)的「心像」里,所以才能吸引人以意志靠近。

許多人深信自己是「自由」的,但他們的「自由」只在意於「需求」與「慾望」,對於造成這些需求、慾望背後的原因卻不明所以。所以,很多人,「自由」於貪婪、「自由」於報復、「自由」於爭戰、「自由」於縱慾、「自由」於迫害、「自由」於成癮…………人通常「自由」於所有自以為是的「自由」。但這種「自由」絕對不是「自由」——「自由」從不來自於「共通性」!絕對的「個人性」、「特殊性」才是「自由」。當人從事一項行動時,不僅意識到了行動,還意識到了導引行動的原因,這樣的明覺,才是真正的「自由」;換言之,在自由里,人必須清楚自己為何如此做——當決定是從決定本身升起的,而不是來自於(真正的)我,這種「做」,就是「強迫」;這種「自由」,就是「幻象」!

「自由」不是去做任何個人想做的事,而是能夠去做個人生命意志要做的事。當人無法好好地「意志」出自己的(生命)意志,表面上他再怎麼自由,都是不自由。

「自由」從來都應該來自於內在的道德、內在的權威,而不是外在的道德、外在的權威。

「自由」能賦予人天生的尊嚴感:當人無法自由,就會下意識阻撓別人自由;自己無法也無能自由,造成不欣賞與接受別人的自由。

「自由」是一種創造、個人性的創造,以不侵犯任何生命與存在為前提。當侵犯發生,你內在的罪愆會讓你不自由。當文化中的個體在精神上的自由被容許與被尊重到,社會才能真正健康而活潑。

想擺脫「自由」,只會更不自由;因為你的作為都在「擺脫」之中,不論擺脫掉的是什麼,你還在關係里,當物質中受到關係牽絆,就無法自由。除非你學到:以「非物質」在「物質界」自由。

「自由」將是一種人類的決心:犧牲(目前價值定義下的)「自由」來成就更高的(完型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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