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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的本质

如果父母因为自己对孩子付出而再向孩子索讨/需索(回)些什么,而孩子本身也想额外付出/给出父母些什么,就会对双方(特别是孩子)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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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琪莹
撰文:2017年2月3日

“亲-子”关系中:亲代给予,子代接受。

孩子接受生命中第一次也是最重要的给予:“(物质性的)生命”;而这,并不完全来自父母亲,而是来自孩子自己。孩子接受“父母从父母(从父母的父母、从父母的父母的父母……)接受并获得的”来开展物质性的自己,也因此,孩子会本能地让自己“像父母一样”来报答父母的恩惠与给予。

孩子(可能)因此延伸自己成为父母的复制、苦难与不幸。

孩子以“给予出自己(的肖似父母)”来完整亲代的牺牲与给予,这种给予/反哺/回馈非常庞大与沉重;所以,如果父母因为自己对孩子付出而再向孩子索讨/需索(回)些什么,而孩子本身也想额外付出/给出父母些什么,就会对双方(特别是孩子)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在“亲-子”的关系中,子女必须“子女”:如果父母要求子女对自己“父母”(如:给予父母、安慰父母、照顾父母……),子女就倒置了“亲-子”关系,这会陷子女于生命上的不义与危机(如:残废、急重症、事业失败、死于非命、家破人亡等);只有在父母放开了“亲-子”关系之后,孩子才能有理由与机会以一个成人面对另一个成人的成熟方式照顾与对待,而不会陷自己于危险──孩子必须真实站在与父母对等/平等的成人关系中,这样的给予、需要与照顾才不会造成孩子的伤害。

〔补充说明:父母要帮助孩子豁免以下(属于父母)个人性的责任、命运或事物:疾病、债务、经济负担、孝道/道义上的责任、特权、痛苦、自杀……如果要求孩子分摊父母这些方面的个人性责任,孩子对父母的帮助反而是对父母力量/能力的剥夺,是更大的“不孝”!〕

孩子已经在生命上继承了(父母),孩子没有必要再继承父母(更多的)什么(包括:价值观、生活模式、财产等);继承(父母的)任何并非孩子的应得,孩子接下来要继承的只有他自己──没有孩子能满足父母的需要、匮乏与空虚,也没有这样的必要;能满足父母的只有父母自己而已。

当孩子成熟,父母却以各种理由、借口把孩子绑在身边,会让孩子无法有机会接受其他事情,更让孩子无法完成自己应该的命运──无法分开,却又无法真正成就出什么、成就出彼此,是生命上的短视、愚蠢与浪费。

父母当然有权利闯入你的(成年)生活,但你也有权利正确地拒绝!

在心底这样告诉父母:

  • 我尊重也感谢着所有从你们那里得到的。
  • 在我之内,有着你们之内的一切。
  • 我承认你们是我的父母,却也信任你们会以最得宜的方式处理、面对你们自己的命运。
  • 因为爱,我愿意(放手)让你们走自己的路,也请你们(放手)让我走自己的路,因为你们对我的爱。

记得自己在“亲-子”关系中孩子的位置,知道生命中也有更大的流动必须经过父母他们,而那却无法透过你……

孩子有责任照顾年迈的父母,但却要坚持在“对”的事情与条件上照顾:可以了解,但不须听命;可以陪伴,但不必代劳;可以付出,但不可委屈;可以远离,但不能遗弃。

父母并不(专)为孩子服务;父母孕生、养育孩子,是为生命服务、为宇宙服务。能成为父母,是因为孩子(的到来/出现);孩子让父母成为宇宙中的骄傲与光荣!而这种因孩子而生的感谢,就在父母无怨无悔的付出,孩子无时无刻的领受里。

“亲-子”关系本身就是最美好的祝福,祝福在自然里美好,却会在人为中丑陋;让“亲-子”关系成为亲子双方的美好,而不是两败具伤的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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