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學校的自我管理是學校保持生命力的必要條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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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孩子入讀哪一所學校這件事本身就是父母參與學校生活的第一步。要知道,做到使孩子在家裡與在學校的教育原則不發生衝突是非常重要的。絕不能讓孩子在兩極之間被撕扯。」

編者註:非常感謝雪蓮同學又給我們帶來了一篇非常有深度和價值的文章,全文近9000字,考慮到內容需要反覆閱讀和討論,我們分文上下兩篇發布,今天先發布上篇。2016年的HiWaldorf秉持「少念經,多掃地」的心念,希望能夠持續的努力,為社群提供發展源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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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扎格沃茲特金·V·K
譯者:趙雪蓮

譯者按:本文作於2002年,即俄羅斯的華德福學校發展到第10年的時候,與目前中國內地的發展階段相同。文中探討了華德福教育所特有的學校自我管理架構問題,對於我們國內的華德福學校在管理方面有著很重要的借鑒意義。

治癒社會問題的良藥只在極少數情況下存在,就像歷代社會鮮有的豐足的糧食供應局面一樣。但人們可以進入一種社群,得益於活潑潑的群體生活,在邁向健康社會的道路上不斷取得進步。

——魯道夫·施泰納《論社會問題的基本原理》

當說到 「學校的自我管理」,一般是指我們在教育工作中採取一種特殊方法,讓孩子們在一種民主的氛圍中玩耍。只是在近幾年,隨著政治風向的轉變,對這一詞的第一釋義才變成了在學校管理工作中對公眾實際參與度的要求。然而,學校的自我管理還可以有一個完全不同的理解,即它應該是教育過程中的一個實際組成部分。這一結論的得出正是基於對整個教育過程的理解,正如我們在工作的第一部分[備註:本文整體下載自網路,由此處可知,它可能只是作者某本書的節選]所展現的那樣,它是建立在包含了社會人類學這一特殊領域的整體人類學的基礎之上的。學校事務的管理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包含有實質性問題,也會牽涉到歷史性問題。如果不能全盤考慮,那麼我們所看到的這一整體的每一部分都是有局限性的。在本文中我們將會論及適用於像學校這類機構的管理原則。我們力圖說明,學校管理的適用原則是自治或者說自我管理,以及它是如何在長達70多年的時間裡成功運用於全世界的華德福學校的。

應當指出的是,學校自治的絕對必要性這一觀點是魯道夫·施泰納的諸多觀點之一,這些觀點目前正在被歐盟和美國這些發達國家的教育領域用來針對教育的發展及其政策的制定問題進行討論。歐盟國家針對教育體系的發展所進行的一系列研究正可以說明這一點。國民學校的觀點,即學校事務應該首先是社會事務,而非國家事務這一觀點是目前歐盟國家教育政策進一步發展中最切合實際的觀點。甚至像德國這樣保守的國家都不得不承認,由國家管理的學校無力完成當代學校所面臨的任務。與此同時,他們還認為,華德福學校是唯一一個從最初就把自治原則作為學校工作的組織原則及學校教育理念一部分的學校。

試圖實現學校的自我管理或者說爭取到學校的自由,取得教學及管理的自治權的推動力可能各不相同。首先,它可以被看作是一種政治口號,是現代化法治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一些「將自由交予了學校」的歐洲國家,比如荷蘭,有近75%的學校是非公立學校,正是這些為價值及主張的多元化、自由化提供了保障的政治觀點成為學校以自治為原則處理其事務的行動依據。另一種有利於學校自治和非國有化的觀點是學校的市場自由化概念。這主要是從經濟角度來考量,首先就是日益增長的預算赤字。其實,還存在一種純粹的教育學依據,即學校只有建立在自我管理和自治的基礎上才能保證其提供適當質量的教育。

魯道夫·施泰納的貢獻就在於他是第一個從純粹的教育學角度出發提出教育自治的必要性並給出學校自治架構建議的人,他提出的這種自治架構在當前仍然被看作是一種經典。因此,學校的自治只是一種教育需要,而非政治需要。在德國,人們圍繞公立教育體系所遭遇的嚴重危機而進行的廣泛討論表明,正是學校里嚴重的官僚主義作風成為學校事務日益沒落的主要原因。人們逐漸清晰地認識到,以國家公務員身份工作的教師無法保證一個完全合乎要求的教學過程。學校自治的觀點就作為改進教育體系的必要條件被提了出來。我們在此竭力從教育過程的實質這一角度來論證學校自治的觀點。

那麼實際上,究竟什麼才是鮮活的教學過程中最重要的呢?是教師與學生兩個個體的相遇。這就是被Wilhelm Dilthey[備註:(1833-1911) 德國文化史學家,唯心主義哲學家作為教學活動中的初級元素、原細胞而提出的所謂「教學關係」。這種「教學關係」是基於一個人(教師)對另一個人(學生)的自身發展所表現出來的強烈的個人興趣。因此,在一所學校中最重要的事就是教師與自己學生的直接相遇,而其它部分都是以這個發自個人興趣的接觸為基礎而建立起來的。但是,這種相遇又是發生在不可重複的具體情境中的。這一情境的參與者有著自己的特點、問題和期待。只有負責孩子教學工作的人才能夠對這些情境進行評估並與那些直接對孩子負責的人,即每個孩子的父母聯合起來,建立起一個適宜的教育和教養過程。成人和孩子的相遇是一個永存的教育情境。我們在教育學上可以將教學、教養和教育的概念分割開來,但在現實中卻不可能做到。成人在開展教學工作的同時一定也在進行著教養工作。他對所教授科目、對孩子,即對自己所從事工作的主觀興趣度是影響教育過程是否成功的最有力因素。但是,教師只有在極大程度上享有自主工作和自行負責的權利,這種興趣度才能完全發揮出來。被賦予責任的大小正是個性化程度高低的密不可分的組成部分,任何現在被大家大談特談的 「個性化手段」離開了自主工作及自行負責的個人權利都無從談起。

那麼政府在學校體系里所扮演的又是什麼角色呢?政府,就其本質,可以也應該只是在對國家或個別地區整體而言重要的事務上秉持原則性的態度。由議會和中央管理部門制定的法律法規,即使是其中最明確、最全面的,就其本質而言,也同任何法律一樣,只具有總體意義。它們不會考慮每一個孩子的需求,而每個孩子都是不同的個體。沒有任何為學校制定的法律和條令能夠保證負責孩子教育工作的成人能夠富有成效地與孩子相遇,並激發起他們對自己所從事工作的濃厚興趣。這就是為什麼組織結構問題及學校自治原則對於保障卓有成效的教養和教育過程如此重要的原因。它們為向孩子的教養和教育事業中注入濃厚的個人興趣這一本質創造了必要條件,並使其成為可能。一位總是盯著上級下達的指示,在委員會的例行檢查面前戰戰兢兢,並只用心於此的教師是無法全然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的。

遵循這一思路,我們不難找到在我們工作的第一部分所描述的自由及自由的道德行為之思想。自由的道德行為並不與一個人是否能夠執行外部施加給他的標準有關,而是與其是否能夠通過個人對具體情境的理解從而實現他本人的創造性直覺有關。創造性直覺的這一來源即是社會組織體常新的「供給」極,它取決於個人和人類共同體中各成員的總體發展水平。

三元社會秩序的概念給了我們一把鑰匙,我們可以用它來闡明和描述不同類型的組織機構以及它們各自的管理性質。理解對待社會生活的不同領域應採取本質不同的管理方式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讓我們簡單舉例說明一下。如果一個病人的治療方案不是由醫生提出或醫生會診後得出,而是由院長或行政部門給出,那麼病人未必能被治癒。當然,醫生的會診會以這種或那種治療方案為指導。所以,應該給予病人從不同的醫學流派、不同的醫院和不同的醫生之間去選擇自己所信任的對象的機會。但無論如何,治療方案的確定都只能從醫學角度出發,而不是依據行政、政治或國家法律的原則來確定。學校也是如此,應該遵循教育內部原則,不是只去關注抽象的要求,而是把焦點放在每個孩子身上,明晰他們在每個年齡段的發展需求及生活需要。我們學校的許多問題就出在教育上所允許的一般意義的做法與法律和政治上視為原則的做法沒有清晰的界限。因此,就會出現這種做法,即純粹因為「把孩子放在敵對立場的學校管理工作」(Peter Paulig語)的原因而出現的問題,卻通過建立另外的教育工作者機構或社會教育學家機構來解決,而注意不到問題的根源在於學校自身錯誤的管理方式。

所以,首先,家長應有機會在眾多不同類型的學校及教育理念中做出選擇的機會。假如他們知道這條街上有所華德福學校,相隔兩個街區的地方有所蒙特梭利學校,而旁邊還有個文科中學,那們他們就能做出選擇。家長們選定了學校的類型並把孩子送到學校讀書,這就意味著他們對該種教育方式、對這個教師集體建立了信任。

確定孩子入讀哪一所學校這件事本身就是父母參與學校生活的第一步。要知道,做到使孩子在家裡與在學校的教育原則不發生衝突是非常重要的。絕不能讓孩子在兩極之間被撕扯。

我們舉個例子。在華德福學校的數學教學中,老師一般會把最大的數作為一個整體呈現給孩子們。世界就是一個整體。由這個整體分化出所有其它的數字,就像由一粒小種子長成的大樹生出了許多枝椏和葉子一樣。許多家長當然不會贊同這種圖景:要知道老師可不是這樣教我們的。所以,華德福教師一定要向家長說明學校是怎樣進行數學教學的,為什麼這樣教。那麼,當孩子為在學校有了數學的新發現而歡呼雀躍時,就不會在回家後聽到父母當頭一句:「老師怎麼能這麼教你們呢!」

每月月初老師都會邀請家長來到學校,向他們介紹接下來的課程內容。得益於這種會面形式,老師和家長之間培養出了一種信任感,從而誕生了由教師和家長組成的教育群。所有這些工作都由有興趣與家長協同工作的主班老師來組織。

富有創造性的自治和教師的獨立自主不能發展為混亂和獨斷專行。因此,對待學校自我管理的架構問題應該持非常謹慎的態度。要知道,總體來說,最終是學校這個機構要對託付給它的孩子們的教育之事負責。教師也有可能離職,把孩子以及工作中的成績和疏漏統統留給自己的同事。所以,建立這一架構的目標就是要在不同的責任範圍中尋求一種平衡,有了責任的擔當,才能讓教師通過創造性自治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以惠及我們共同的事業。但是,這裡需要指出的是,架構本身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它只能為工作創造最有利的條件,並樹立起工作框架。人們只有在遇到麻煩以後才會去求助法律及合同條款,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設想的架構能夠更有效地解決所發生的問題。

用以表述華德福學校管理架構的關鍵主體詞不是民主,而是自我管理。要知道遠非所有問題都能通過民主的方式解決。許多問題的解決主要是靠專業才能。自由原則也不是管理架構的主體。要知道,主班老師不是單搶匹馬在工作。孩子們會接觸到音樂老師、藝術老師、手工老師、外語老師以及不光看病,還兼授課的校醫。這些人一起構成了班級委員會。每位教師看待學生的角度都是不同的,在例行的教師會議上每位教師都要介紹一下這個學生目前的情況,他有什麼才能,又遇到了什麼困難。這就叫做現象討論,由此這個學生的形象就樹立起來了。教師會依據通過討論而得出的這一形象,努力改變其處理方式,與該學生建立互動關係。班級會議的內容也要在家長的晚間聚會上公布。由家長和教師共同組成的班級教育群這一基層組織由此誕生。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自我管理不是民主,教育過程也不會導向教師創造性的自我實現,不能使他們的原創想法得以實施。在教育和教養情境中理解孩子――這才是問題的解決之道。自我管理――這是一個由多種原則同時作用其中的複雜架構,其中也包含了民主和自由的開端原則。但是,每一種原則的適用範圍應有明確的界定。否則,可能會給學校的教育工作帶來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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