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新版】亲师约法十章

(二)以身作则

我们从自己开始,认真的使自己成为「值得模仿的人」;同时用心以爱,以真诚,以参与,以喜乐工作的态度面对周围的大人、小孩与环境;努力将抽象的想法与概念转化成看得见的行为呈现。

幼儿阶段最大的学习本能就是模仿,我们可以从幼儿走路、说话、思想的发展观察幼儿的模仿本能。幼儿看到站立走路的大人,他就站立行走,如果婴、幼儿在森林里被动物养大,那么,这个孩子也就只会在地上爬;说话也是一样,如果一个孩子由台湾人养大,他就说台湾话,若同一个台湾孩子若交给美国人扶养,那么,即便他是台湾人,他也只会说美国话,不会说台湾话了;父母或师长如何思想,孩子也就如何思想,如果大人看不惯动作迟缓的孩子,孩子自然就会对慢动作的孩子骂:「笨蛋!」

模仿是幼儿自发意志的行为,是经由意志,展现他对世界讯息的反应。若能好好开发,模仿的意志力可以成为儿童未来自我创造的活动基石。所以,有经验的教师知道如何善用模仿意志的力量,知道如何在幼儿意识较浅、较梦幻的时候,运用「活动,模仿与示范,规律与反复」的引导,影响、修正幼儿的行为,以使儿童身心灵发展健康。

有一天,凡凡、平平的妈妈对我说:

「以前孩子的爸爸常对孩子说:『你不乖,我揍你哦!』结果,那一阵子,三、四岁的平平就常说:『我揍你哦!揍你哦!』他每天就这样『揍来揍去』的说…。另外,有一次,我很生气,不知怎的气得就拍了桌子,没想到隔了两天,我们凡凡竟然也拍桌子凶他弟弟…。我和他爸吓坏了,学乖了,从此谨慎言行,再也不敢随便说话、乱发脾气了…。」

园所里打人、打架、没有礼貌、说不好听的话、爱批评人,或有情绪困扰的孩子,通常其父母多是倾向以批评、责骂或体罚面对幼儿常规的。大人以为体罚、责骂、批评可以制止幼儿的不当行为,没想到不但不能制止,反而让最具模仿能力的孩子学会了对人暴力、批评、说不好听的话…。若希望幼儿喜于美善,恶于邪恶;大人应先「以身作则」!大人必须是注重美善、注重情意,自爱、爱人的典范,大人必须自然的流露出积极、正向,安静、稳定的行为模范,孩子行为才能良好而稳定,因为孩子一直都在模仿我们!

儿童的行为反映出我们对他的教育与我们对自己的自我教育!好模范远比命令或指导重要,孩子通常多注意我们做了什么,而不是我们说了什么。一定要记得,真实的举动对孩子最有价值,在孩子面前,我们的一个每个动作都是很有影响力的(Grunelius, 1996, p.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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