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華德福學校的音樂教育

總體來說,幼兒園到小學一、二年級是包圍在五聲音階和五度音的氛圍里,不需要認知性的音樂學習,但是要在生活中有大量的音樂體驗,歌唱是第一優先的學習,大人要對孩子唱、也和孩子一起唱。

本文由「三元生活實踐社」授權本站刊發,嚴謹轉載

演講:Judith Clingan
撰文:林妍伶
原載三元生活實踐社

演講人介紹

Judith Clingan是澳洲知名音樂家,從事音樂教學六十餘年,投入華德福教育長達三十年,遍歷澳洲各地、紐西蘭、印度、台灣、中國等地的華德福學校及師訓機構,作育英才無數,帶領Wayfarers(旅行者合唱團),陪伴青少年在巡迴演出過程中學習、熱愛、分享音樂,著有《Play On:直笛、其他管樂器在華德福音樂教育的運用》。

本文集合2018年五月份Judith老師來台為中文版新書宣傳時,對華德福教育中的音樂教學所提點的看法,由全程陪同新書宣傳活動的林妍伶老師整理撰文。

幼兒階段的音樂體驗

在澳洲與許多其他國家,音樂教育不被重視,有些政府甚至認為等到孩子長大一點再開始接觸音樂即可,所以許多學校在幼稚園、國小階段沒有音樂課。然而,我在匈牙利學習音樂教育時,了解到音樂對越小年紀的孩子越是重要,所以,萬一學校無法持續在國小、國中、高中提供音樂課程的話,那麼寧可把資源放在幼小階段的孩子,儘可能給予合適他們的音樂課程。

既然我們現在要探討華德福教育,就應該了解施泰納的看法。施泰納曾說,唱歌是最重要的事。首先,他表示音樂非常重要,我們為了培養孩子的音樂性,第一件事情就是要跟孩子一起唱歌。在孩子生活中出現的大人,需要每天經常在孩子面前唱歌。有些音樂教育家表示母親懷胎時,就應該經常唱歌,讓腹中胎兒聆聽、感受歌聲帶來的震動。

或許華德福與非華德福教育最大的差異是給孩子的音樂類型。施泰納說孩子年幼時,到他們八、九歲的階段,最需要的環境是「善」與「愛」。因此孩子年幼時,我們應該提供他們充滿愛的氛圍,並且用歌唱來傳達。孩子還在襁褓階段時,給他們廣播或CD的音樂,對他們來說幫助不大,事實上,最好不要給這個階段的孩子用科技產品發出的聲音。實驗指出,將兩盆植物放置於不同空間,一盆接觸嘈雜大聲的音樂,過了一陣子,這盆植物死了;另一盆處在優美樂音之下的植物則欣欣向榮。

另一個差異是,施泰納重視人的心與靈的發展,比知識上的增長還重要。學齡前孩童的音樂環境應該是父母每天唱歌給孩子聽,也和孩子一起唱歌,玩一些簡單的音樂律動遊戲,吹奏或彈奏聲音輕柔、不刺耳的樂器,讓這些音樂元素成為家庭生活的一部分。幼兒需要的是對音樂的體驗和感受,還不需要正式的音樂課或每天固定地練習某樣樂器。亞洲的父母常有「不要輸在起跑點」的想法,但根據我觀察許多後來成為專業音樂家的人,並不是越早開始成就越好,我反而看到身邊很多人從小被父母逼著練琴、檢定、比賽,長大以後,脫離父母的管轄,就放棄了音樂。

幼兒園到小學一、二年級的階段,施泰納建議老師用五音氛圍的歌曲環繞孩子,日常生活中的指令或交代事項,也可以用包含許多五度音程的旋律唱出來。這時期的孩子還沒有完全入世,活在半夢幻、天堂的氛圍里,五度音階和五聲音階的歌曲提供給孩子一種溫暖、開闊、不被限定的感覺,並且搭配竹製五音笛、五音鐘琴、里拉琴、風鈴等的樂音,此時的孩子也還不需要有調性、有明確主音的音樂,這樣柔和、輕盈、優美、向上揚升、擴散、沒有終結的音樂氛圍,對於發展此階段幼兒的心與靈是最適合的。

有經驗的音樂老師常常能夠輕易判斷出孩子是就讀華德福學校還是一般公立學校。因為外面的家長沒有這方面的意識,所以孩子很容易對這種節奏、韻律性不強的音樂感到無趣;然而,由於現在隨處可聽到重節奏的音樂,人們覺得這才是正常一般的音樂。理想上,在華德福家庭里要盡量避免從科技產品中發出的嘈雜聲音,家長必須取捨家庭中要出現什麼樣品味的音樂。家長自己喜歡的音樂可以等到孩子不在家或是上床睡覺後才聽,試著找出一些折衷方案。

錄音播放設備在施泰納在世的年代才剛要起步,我們無從得知他對電子設備、科技發展有何想法,但我們可以試著從中推敲。施泰納很明確地表示,唱歌給孩子聽、跟著孩子歌唱、讓他們親臨現場演唱或演奏,這些對孩子的發展有所助益。認為透過現場表演音樂的人,某些情感、精神的元素會直接傳達給觀眾,而聽著音樂的人也空出心神的一部份,流露出自己的感動等等,彼此之間是有人與人交流的成份在,與電子音樂很不同。

回到學校教育,孩子會接觸許多輕柔的五聲音階或五度音程氛圍的歌曲。一年級學生開始吹奏五音笛,在某些學校,我看到竹製的五音笛,聲音輕柔,非常好。全班一起吹奏五音笛時,即使有人吹錯音,也不會造成不和諧的聲響;要是全班都吹七音笛,只要有人出錯,會造成不和諧、刺耳的聲音。一年級的孩子還在透過模仿來學習的階段,透過聽聲音與看老師的指法,他們學習如何吹奏笛子。在台灣,大人們應該要更勇敢地創作、在音樂中玩耍,小孩也會因此而更自由、更自在地接觸音樂。

三年級以後的音樂教育

九歲以前還沒進入到認知學習,孩子主要是以生命來體驗世界,感受自己與周遭的人、事、物、整個世界的關係是什麼。但是一般來說,很多家長認為學音樂應該要儘早開始,所以很多孩子四、五歲時就開始一對一的音樂課;如果您也這麼認為,可以上網查詢相關資料──四、五歲開始學習樂器的小孩,與九、十歲才開始接觸的孩子相比,到他們成長到二、三十歲時,不見得技巧就會比較高超。

我們也需要從更大的圖像來看,我們活在這世上的目的為何?是為了追求功成名就嗎?施泰納給的答案是,我們來到這個世界的學習,是為了成為更完整、健全的人類,我們要發展自己的身體、心魂、心智;如果我們只是注重要求孩子每天練琴兩、三小時,對孩子們發展身體、心魂、心智等是沒有幫助的。我認識很多人,從小就在父母的驅策下學習音樂,每天練琴兩、三小時,他們長大後有自主性時,往往就將音樂丟在一邊。

所以最好是讓孩子的氣質、天賦慢慢顯現出來,再決定如何培育他們音樂方面的才能。孩子在華德福學校,每天都在鍛煉耳朵,每天都在唱、也在聽,這樣累積下來,他們的聽覺會慢慢增強,他們從小在充滿音樂的環境下成長,到了八、九歲開始接觸樂器,認真練習,一點也不嫌晚。

施泰納說過,我們擁有最原初的樂器就是人的歌聲,一開始要先唱歌,第二優先的是學習運用呼吸的樂器,也就是吹管類的樂器,但是交響樂團中的銅管與木管樂器,應該等到年紀更大才接觸,因為孩子的呼吸系統、肺部還沒發育健全,通常到十一到十三歲左右才適合進入木管樂器。銅管樂器因為需要更大的肺活量,通常會更晚一點。

學習樂器的進程與樂器的轉換

前述第一優先學習的是歌唱,然後是吹笛,接下來是弦樂器。

小提琴或大提琴(如果孩子喜歡低音)在孩子九歲左右可以開始學習。國外的華德福學校如果經濟許可,會以必修課的方式讓所有孩子學習。孩子學弦樂器需要一段時間學習聽音準還有手指按弦的位置,所以需要一兩年來觀察孩子適不適合弦樂器。讓所有孩子都有機會嘗試非常重要,因為弦樂器完全是透過我們的身體與聽力製造出音樂,所以很多華德福學校會在三年級帶入弦樂課;往往到了五年級,就可以清楚看出哪些孩子適合繼續、哪些需要轉換樂器。

學生可以在三年級下學期開始學習小提或大提琴,因為上學期剛開始學習高音笛,不適合馬上又帶入另一種樂器。三年級下學期開始弦樂器課時,可以有一小組的孩子學習大提琴,其他人學習小提琴,這樣的好處是將來四、五年級合奏課時,可以有大提琴的低音襯托,才不會都是高音域的小提琴聲。每星期大約半小時、為期一年的個別課,最好一對一、預算緊的話一對二,一對三是不得已的極限。到了四年級下學期,加入樂團合奏課,必須由班上的音樂老師帶領,因為個別課的老師不見得有帶班經驗。樂團合奏課應依能力混齡分組,讓孩子與自己能力較接近的同學演奏。複音音樂的每條旋律線都不同,沒有哪個聲部特別容易或特別困難,是老師可以善用的教材。

到了五、六年級,接觸弦樂器已經兩、三年,要是出現沒有心或不適合繼續學習弦樂的孩子(像是聽不出音準等情形),這時孩子的肺活量比較足夠了,才可以轉換成長笛、單雙簧管等木管樂器(銅管樂器需要的肺活量要更大,因此要更晚些)。這些樂器比較不需要用聽力判別音準,然而,吹管樂器仍然有細微的音差,是用吹進去的空氣流量來控制,影響很些微,或許孩子再過幾年能夠發展出這樣細緻的聽力。轉換的選擇也可以是打擊樂,例如馬林巴琴,適合節奏感強、身體協調度好的小孩,但爵士鼓之類無音高的打擊樂器不適合太早接觸。

中提琴也可以在五、六年級納入轉換的考量,學過小提琴而具備基本的音準判別能力、但琴音音色的處理比較不夠細緻的孩子,剛好身形或手形夠大的話,可以考慮轉換中提琴,未來在樂團里會很有幫助。中提琴不在三、四年級初接觸弦樂器時學習,有幾個原因:1. 中提琴本身較大、較重,對太小的孩子很吃力,很容易造成身體上的傷害。2. 孩子必須另外學習識讀中音譜。如果有孩子音準佳,小提琴拉得還不錯,但是缺乏拉出優美音色的能力,可以考慮轉換到中提琴。

考慮轉換樂器時,家長或教師可以先帶孩子去聆聽管弦樂團的現場演出,讓孩子親身感受各種樂器的特質,讓他們發自內心想要學習某種樂器——有些孩子可能會特別傾心中提琴成熟穩重的樂音,那就可以考慮讓孩子轉換。到了六、七年級之後,如果班上有一兩位中提琴手,全班能合奏的音樂又更多元了,因為許多知名的優美音樂都有中提琴在內,讓音樂的層次更豐富。當然,轉換學習中提琴的孩子,過了幾年後,說不定也能夠發展出演奏優美細緻的音色。

不過學校的弦樂課還是需要一位真正了解弦樂的音樂老師來做決定!

當然,即使開始了合奏課,還是需要持續個別課,如果孩子想選擇直笛作為樂器,那也應該為他們找到專業的直笛老師,學了兩年弦樂器後,也可以在五、六年級轉換樂器的時間點,讓孩子選擇把直笛練習到優美的程度,這時候就要讓他們接觸各種不同尺寸的笛子,並讓孩子進一步學習直笛吹奏技巧,有朝一日他們也有可能成為專業的直笛演奏家。

施泰納說在生命的第一個七年,孩子要在善與愛的環境下成長;「美」在第二個七年是很重要的元素,因此與孩子創造出的音樂也應該儘可能是美麗的。如果我們從小給孩子的音樂教育非常紮實,但有些孩子經過多年的訓練,還是無法分辨出音高細微的差異,這樣的孩子就不適合弦樂器,我們要安排讓他們認識更多不同的樂器種類,讓他們感受哪種聲音、什麼樂器跟自己比較親近、有好感。

笛子的部份,三年級開始學習高音笛,大約十一、二歲時帶入中音笛,因為有些男孩那時候開始厭倦高音,有些人的音域也開始可以唱得比較低,合唱時唱中音部,也就是中音笛的音域;如果沒有打算持續弦樂器的孩子,也可以試著專精在中音笛或是其他尺寸的直笛家族。所有學生加入弦樂器的學習以後,仍應該維持笛子的吹奏練習。

十三、四歲以前讓孩子學習的樂器,最好都是以音高為導向;如果他們太早接觸鼓組等只有節奏卻沒有音高的樂器,就會受到節奏的吸引,而永遠喪失學習音高和旋律的機會。孩子有心學習爵士鼓的話,十三、四歲後是較適合的年紀。如果直笛已經吹得不錯,第二項樂器(弦樂、木管、打擊等)也學得不錯,而還想再接觸其他樂器的人,吉他可以在六年級後半段介紹給孩子,一開始用不插電的吉他,插電的吉他要到十五、六歲以後。

東方傳統音樂

東方傳統樂器或是傳統戲曲,如果能在學校中學習、保存下來當然也很棒。孩子到了六、七年級如果能夠學習屬於自己文化傳統的樂器或樂曲,這很重要,他們會對東西方整體的音樂與音聲世界有較完整的認識。

鋼琴

關於鋼琴,外界認為越早開始成效越好,然而施泰納認為鋼琴不適合太早讓孩子學習,原因是鋼琴是一種機械性的樂器,只要用手指按鍵,聲音就自動出現,不像歌聲、吹管或弦樂是用自己身體製造出來、或是需要用上聽力配合手指按弦才會有正確的音準。

鋼琴很有用,但可以晚一點再學,例如四、五年級以後,並且是特別有音樂性,對於學校給的的歌唱、直笛、弦樂等練習都遊刃有餘的孩子才去學鋼琴,或是九歲之後,孩子主動表示希望學習鋼琴,而家長也有能力栽培,那麼可以考慮,只是同時間直笛與弦樂器也應該持續,意味著孩子會花許多時間在音樂上。或許到了十二、三歲,孩子認為自己還是比較喜歡鋼琴,想要把直笛或弦樂的比重降低,那時可以尊重孩子自己的決定。不過基本上,剛開始還是要以1.歌唱、2.笛子、3.弦樂器的次序來接觸音樂。

合唱

歌唱在整個學校教育的期間都要持續著,每天都要唱歌。有些孩子長大後漸漸不愛唱歌,但重要的是,帶班導師或音樂老師心裡對孩子要有期許,期待所有孩子都會加入歌唱的行列。如果成人對自己歌唱沒有信心,想要加強的話,可以去找老師學習。如果音感不是太糟,可能只是有些細微的音差,可以在合唱團里和大家一起唱歌,會有所改善。不過如果是音感不夠好的,就需要一對一的個別課,配合特定的練習,每天半小時,持續一、兩年,是可以改進的。

男孩到了變聲時期,如果有男老師陪伴在旁,會對男生繼續唱歌很有幫助。有些學校到了孩子十三、四歲時,會讓男生與女生分開來唱至少兩年。女生沒有變聲的問題,而且她們這時的讀譜能力與聆聽和聲的能力更加進步,可以運用更豐富的歌唱技巧,學習更困難的音樂。將男生與女生分開,對男生是種救贖,他們就不會因為變聲時期的各種狀況而被女生嘲笑,感到不自在,這對男生會非常難受。

如果唱歌時只有男生,有會唱歌的男老師陪同是再好不過的;要是只有女老師,她的意志必須非常堅定,幫助所有男生度過這個時期,協助他們找到適合的音域。如果老師有能力改寫樂譜,可以將男生的聲部改寫成只有三到五個音的範圍內。這時期的男生,有些人還能唱soprano(女高音)、alto(女中音),也有的人還沒很穩定,不確定是alto還是tenor(男高音)的音域,也有的男生很快就轉變到接近bass(男低音);不過通常在十四歲左右,很難找到能輕易唱出一個半八度音的男生,所以陪同他們的老師,要注意每個孩子的變聲狀況,找到適合他們音域的樂譜。

我曾任教過一間學校,男生與女生一起唱歌時,女生總是嘲笑男生,於是男生就不喜歡唱歌,所以我們就讓男女生分開,男生就漸漸地喜歡唱歌了。有一位從來不曾開過口的男生漸漸開口唱,一段時間後我發現他的歌聲優美,是很不錯的男高音,所以在演奏會中,我開始讓他有獨唱的機會,這改變了他一生對歌唱的態度。

合唱應該是每天早上花45分鐘召集所有七到十二年級學生(當然還有老師們)一同歌唱。澳洲的Newcastle學校如此實行過,他們只在前面放了四五支木工課親手製作的精美譜架,上面放了當天要唱的樂譜,有興趣讀譜的學生就會擠在譜架旁看譜,通常是高年級的學長姐們,七、八年級的經常在旁邊晃來晃去跟著唱,不過隨著年齡增長,他們往往開始對合唱有興趣,反而成為團里的核心人物,他們會很清楚哪些人唱得好、哪些學弟妹在偷懶,會適時盯他們一下。所以最後很多畢業生因為太懷念、喜愛學校的合唱文化,畢業後決定回來當老師,繼續為學校服務。

青少年階段的音樂教育

施泰納說青春期後的發展重點,是要用理智去認識世界。在音樂領域中,我們必須給孩子各種不同年代、國家、風格的音樂,讓他們聆聽、歌唱與演奏。如果讓孩子平日愛聽的流行樂在校園裡成為主導音樂課的方向,我認為這是錯誤。畢竟我們不用給孩子這些音樂,他們閑暇時間就會去聽。學校的音樂教育任務是帶給孩子更多音樂選項,那些是如果老師不主動教,他們可能就不會去聽的音樂類型。

尤其這個階段的孩子,很有機會因為突然接觸到了某種結構非常細緻的音樂,開啟了他對不同音樂的愛好,這會改變他們的人生。另外,給予孩子更多不同音樂的可能性,也能夠激勵他們有更豐富的創造力,彷彿語言的辭彙,他們越是累積多種音樂的聆聽經驗,就有越多能力和素材來創造或即興音樂。

在國外,重視音樂教育的華德福學校,常會選用一些古典、大型編製的樂曲來挑戰青少年,當然老師的投入度也要很高,例如韓德爾的彌賽亞合唱曲讓高中部學生全體來唱,或是器樂合奏曲的選擇也可以增強難度,或是試著演出歌劇。

總體來說,幼兒園到小學一、二年級是包圍在五聲音階和五度音的氛圍里,不需要認知性的音樂學習,但是要在生活中有大量的音樂體驗,歌唱是第一優先的學習,大人要對孩子唱、也和孩子一起唱。小學一年級開始吹五音笛,三年級開始七音笛,並且也進入識譜、學習和聲,笛子是僅次於歌唱,第二優先學習的音樂種類,它容易上手,價位不高,很適合作為搭配識譜學習的樂器。

小學三、四年級可以開始接觸弦樂器,從小提琴或大提琴開始,團體課的人數不要太多,因為老師會需要仔細地一一調整手形、姿勢和按弦的音準,接觸弦樂器兩年之後,可以考慮有些孩子繼續學習弦樂器,有些可以轉換其他樂器種類。在決定的過程中,需要有認識孩子的父母或老師陪伴,觀察孩子的情況與興趣,建議他們適合的樂器。沒有音高、音量又大的打擊樂還有電吉他等要留到高中以後。在整個學校生活的期間,隨著樂器能力和識譜能力的開展,樂團合奏可以練習越來越複雜的樂曲,在音樂能力開展的過程中,歌唱、合唱也都應該要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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