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孩子在成人誠實、真實的愛里,會試著讓自己長出誠實、真實的器官,而這也是讓社會中的人誠實、真實、健康的關鍵。所以「愛」需要「真實」,「愛」需要用「真實」、「誠懇」去打動、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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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琪瑩
撰文:2016年4月18日

宇宙的本質是愛,那種愛是永在的;但在人世間,「愛」是一種學習。

對人而言,愛,因同感而來,卻也因反感而深刻。

「愛」是一種完全的接納、完全的信任,沒有任何附帶條件。

但在物質界的我們要明白「愛」、了解「愛」,就必須先看到我們自己的「不懂『愛』」、「不夠『愛』」……

當我們知道自己不足,才能學習「真正的『愛』」。「愛」的學習,首先需要很深刻、很誠實地「面對」(自己或外境),因為「愛」只能從「真實」與「誠實」而來:我願不願意對我的靈魂誠實、負責?願不願意活出我靈魂上(更高的靈性我,而非低等的自我∕私我)真正的「想要」?

當人可以真實,就能療愈所有的人際關係。人的真實、誠實,可以被別人的內在感覺到,並被感受到的細胞所記憶。孩子在成人誠實、真實的愛里,會試著讓自己長出誠實、真實的器官,而這也是讓社會中的人誠實、真實、健康的關鍵。所以「愛」需要「真實」,「愛」需要用「真實」、「誠懇」去打動、感動。

在關係里,我們往往渴望得到「愛」、索討著「愛」;那是因為我們感覺著自己得不到「愛」,我們內在的力量沒有起來。我們要看到自己要的「愛」,是「以『愛』為名」的偽裝:我們要被肯定、要被同理/同情、要被看見……那些其實不是(真的)「愛」。

但當你自己都不清楚自己、不接受自己時,你就無法愛著你的全部。你不能(愛自己),別人更不能(愛你)——因為宇宙中最基礎的關係就是「『你』與『自己』的關係」——你自己不知如何對待你自己,別人當然更不知如何去對待你。人際關係中,「愛」是你「『自我』狀態」的反應。

要懂得真實的「愛」,就必須學習勇敢去「愛」與「不愛」。這種在「『愛』的『對象』」上「取捨」的能力,才能讓我們更自由地在「愛」里——(之前的、暫時的)「不愛」能幫助(之後的、永恆的)「愛」更純粹、也更堅定!

了解「不愛」,才能進入「愛」。

「愛」並不透過思想,「愛」透過感覺來經驗、來實踐。因為凡事背後都是靈性力量運作著,所以物質界中的「愛」與「不愛」,都在學習「愛」,也都是宇宙對我們的「愛」:當我們可以真實地去「愛」或「不愛」,我們才能真實「自由地『愛』」。當我們能經驗到親疏遠近的愛,才有機會能讓我們真正靠近「博愛」,因為接受、因為寬容、也因為明了。

如果「『愛』的『付出』」訴求、期待的是「『愛』的『回報』」或「『愛』的『炫耀』」,「愛」就在當中消失了,這也是「不愛」。

「愛」是一種對象之間平等的流動,所有的對象都要被尊重到。「愛」不是「忍耐」:「忍耐」無法帶來真正的了解,更無從導向真實的「愛」;「忍耐」只會讓「愛」失焦、傾軋,成為「以『愛』掩飾的『不愛』」。「愛」可以嫉妒、也允許嫉妒,這是對小我/低等我的接納與尊重——如果我不肯看向我的「黑暗」,又如何以我的「光明」照亮?因為我連自己「黑暗」在哪裡都不知道或不想知道。「嫉妒」真的只是一個過程,「嫉妒」是心胸的收縮;當收縮過度,就會想要開展,那就是拋開「嫉妒」的時候。而且,當你可以允許自己犯錯,你就可以允許別人犯錯,這就是「慈『悲』」、「博愛」的開始。

「愛」也可以生氣,因為那是一種溝通與表達、是你的情緒;但也要知道,那也可能損傷到(塵俗定義的)「愛」,也需要你對你(發泄出來)的情緒完全負責。

「愛」是一種允許、尊重,允許、尊重個人各自的狀態,而不急急干預。「愛」尊重著每一種生命的流向,但「愛」的誡律是:「汝不可侵犯。」沒有任何/誰有權利進犯任何/誰,這是「內在」的道德,也是「愛」的道德。

「愛」就只是「愛」,沒有背後的目的與欲求;如果有,就不是「愛」、不算「愛」。

「愛」從自己開始,從「讓『真實的自己』出現」開始——真實的自己,才有真實的能力去愛;而「愛」,從來都是宇宙的真實。

〔補充說明:請參考以前的貼文「被愛傷害」、「美麗與真實,」、「自由」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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