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简单说说施泰纳的“社会有机体”

在欧语中,法是法律的意思同时也是正义的意思。正义或是道德,没有丰盛的感情是无法培养起的内在冲动,小学时的感情发展其实就是将来所有道德教育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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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语谦(FB
撰文:2017年2月16日

人智学的创始人施泰纳对于社会有一套非常独特的见解,那就是“社会有机体”,社会有机体的思想是施泰纳从歌德以及一些浪漫派的历史学家们学习而来,可以说是非常日耳曼民族性的思想观,希特勒曾利用这样的观点,设计了一套“法西斯”国家的建国理念图,也就是强调社会是一整个生命体的思考方式,而施泰纳则针对这样的思考方式,采取了和法西斯完全相反的立场,将其系统成一篇论文并在各大城市发表演说。

施泰纳将社会有机体三元化,因此我们也称他的社会思想为“三元社会组织”,何谓社会的三元化?将社会区别成精神生活、国家生活(或称法治生活)以及经济生活这三元,必须要将其区分的理由就是,没有这三者的话,有机体也不可能存在,这三者分别担负著有机体最基本、也是个别最独特的机能作用。以人类来比喻的话,精神生活就是脑和神经系统,法治生活则为肺及心脏附近的区域,经济生活就是代谢系统或是运动系统上,肺及心脏施泰纳称之为呼吸循环系统;动物及人类如果没有以上这三种系统的存在,是无法以个体之姿生存于这个世界上,与此类同,无论是怎么样的社会,如果少了精神生活、国家or法治生活以及经济生活这三样可以独自运作的机能的话,对于整体来说,有机体的存在是不可能的事,而这也就是施泰纳的社会论的基调。

以人的立场来论述的话,脑和神经系统是自己和周遭环境的关系,担任着如何从环境中迅速掌握状况,并且正确地发出指令等职责,动物越是处在未发展的阶段,越是对发出指令一事陷入暗黑意识中,而越是高等的动物,越是能将把握状况发出指令等运作意识化,尤其必须要能在整体状况的中枢把握状况作出指令,人类则更需要清楚地意识到这样的运作。一言以蔽之,“认知”即为脑和神经系统的运作作用,这部分对于社会生活来说也是非常必要的因素,社会机能能否正常运作或是机能瘫痪,哪一个环节产生了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必须通过整体来把握的状态,如果丧失了这样的把握机能,那么社会将朝混沌的方向行进,因为这样所以我们必须要拥有精神生活,这些认知或是情报的接收以及发出指令等作业所需要的能量,脑和神经系统无法从自己的内部生成,而是必须要仰赖其他的生体部分取得所需的能量,也就是其他途径的能量供给源是必须的。

人类摄取营养后经由代谢系统进行排泄,摄取所需的营养后在我们体内将各器官所需的养份分配,不需要的部分则予与排泄,这样的作业在社会中同样需要,这就是代谢、运动系统所对应的经济生活所掌管的领域,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能量分配的方式及手段是否正当地执行,担任这样监视重责的即为国家的法律,人体内部所对应的部分就是胸部的循环呼吸系统。如此一来,人类这个生物有机体和称之为社会的有机体,基本上都是以同样的机能在相互连结运作,这份连结是否充分地发挥作用,则关系到社会是否为健全理想的状态或是生病的状态。

为了将这样的想法彻底地实践,施泰纳还特别针对个别状况,详细地增加租税制及市场机制等问题的分析,于是施泰纳对于以上所提到的机能,又结合了三样原理,分别是精神生活的自由、法or国家生活的平等、以及经济生活的博爱。

例如:平等,并不是精神生活或是经济生活需要做到平等,而是以一届市民在进行社会生活里的规则时,能否被全面性公平的对待,某些被选出的人在法律生活上如果拥有特权的话,单单就只是这一点而已,就足以使得无论是在精神或是经济生活上受到强烈的冲击,这样一来社会就直接朝病态发展而去,因此法的平等原理,必须要彻底性地实践及守护,如果一旦发现有无法遵守的状况,那么精神生活应当要尽速地把握并坚固地控制住其发展的状况。

精神生活的自由,正好就像是脑或是脊椎神经无法掌握到肺、心脏或是代谢运动系统的运作,因此无法适当地做出妥当的指令般,社会中亦同,精神生活无法自由地获取正确的情报,因此也就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是一样的,基于此,情报能否百分之百的公开和无论在任何场合及状况之下,精神生活都能够不须被外在的规制给限定,这个原则是精神生活能否达到自由最重要的部分。外在的规制所指的就是,国家的法律及经济这两者,唯有达到这个标准,精神生活的自由才能发挥它真正的意义。

经济生活的博爱,其实现在社会已在某些部分实现了其中的精神,原本“信用”和“博爱”就是不可分割的,现今国际化的经济分野之下,企业如果不发挥某些部分的博爱精神的话,基本上是无法立足于国际化的商场竞争之中,例如对后进国家的援助即为一例。

关于这些问题,施泰纳非常有趣地为我们解释到,精神生活是教育中的思考,法治生活则为感情,经济生活就是意志,当孩子在接受教育时,如果没能好好地将这三元思想传达给孩子们的话,将来出了社会之后,孩子们也无法拥有正确的社会观,尤其是第二个第七年,孩子正在丰富的感情成长期时,这时没有好好地培养出孩子丰硕的感情的话,将来成人时经营自己的社会生活时,基本上这样的孩子将无法重视社会的规范,正义感即为平等原则的感觉之一,在欧语中,法是法律的意思同时也是正义的意思。正义或是道德,没有丰盛的感情是无法培养起的内在冲动,小学时的感情发展其实就是将来所有道德教育的基础。

关于社会经济请参考 GA340 GA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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