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歌德觀察法

要認識自然,本身也要成為自然;我們對自然的認識,只是「我們版本」的認識,所以那樣認識到的自然,也某程度呈現著我們自己。

作者:陳琪瑩  撰文:2015年5月27日

自然界的複雜與幽微需要我們內在以「彈性」及「開放」的態度來面對與探索。這樣我們才能進入自然(事體)的「多重性」。

每一種人類的觀察模式都是敏感且敏銳的,但模式只反映了單個觀察角度與面向,但存在從來都是多重性的。

歌德觀察法否認了「確定性(validity)」:事物只要具有「生命」基本的質地,就不可能確定;事物一直在「變成」與「變為」(becoming),既然變化著,就不可能因「固定」而「被確定」。也因此,歌德觀察法反對「簡化論∕化約論(reductionism)」,認為「原始」只是事物的起始點,「之前」無法完整反映「之後」,當然「之前」也無從取代「之後」;此外,無論我們再怎麼詳盡地用文字、言語闡述,都無法取代事物本身,「觀察(的結果)」無法等同「(化約的)概念」。

自然界的系統本身就是矛盾、對立的表達,自然界沒有系統:沒有確定的中心、也沒有確定的範圍與邊界,一切都是未知。未知,就無法有界線,所以所有的「界」「定」∕「定」義都失去了意義。要認識自然,本身也要成為自然;我們對自然的認識,只是「我們版本」的認識,所以那樣認識到的自然,也某程度呈現著我們自己。

如果我們要觸及無限,就必須在每個有限的面向儘可能地去探索、了解。所以,沒有任何一種接近、觀察自然的方式會是絕對正確且唯一的方式。如果我們太訴諸想像力與創造力(人內在性的思維),我們會失之主觀、偏頗,然而若能克服這種主觀上的偏狹,反而可以讓我們更貼近、參與事物創造性的過程與內在性的生命。

「機械性地為事物形狀分類」無法讓我們認清事物(活性)的本質,「自然的作用力」與「歷史性的遞嬗」之間的互動、消長,才是認識事物更關鍵性的因素。

世界現象並不以物質為基礎,而是屈服於一種不斷遞變的(自然∕原始)力量之下。物質現象會因遞嬗而形變,而「形變(metamorphosis)」就牽涉到時間∕歷史的向度,(當時事物的)有機作用本身並無法揭示在形塑衝力中企圖達成的整體性與自由度。即使看似孤絕的個體,仍然具有最宇宙性、普遍性的圖像與本質:生與死、呼與吸、起與落、擴張與聚斂、凝定與流動、創生與崩毀、聚結與溶解……。事物會在兩極性∕二重性之間試圖合一,又在整體性之中分化:合而後分、分而後合就是生命本然的現象。

整體一定比部分來得重要而且優先,觀察只是要幫我們盡其所能找出那個「結合著(所有)部份的『整體』」。

如果我們的智性保持著清醒,感官就能被我們相信,因為這種狀態下的感官不會出錯——「感官」不會騙人,「判斷」卻會。動物「被『感官』教導」,所以不會出錯;人「『教導』並『掌控』感官」,所以才出差池。所以觀察中,我們放進感受,卻不放進判斷。

外在客觀的、科學性的觀察,只提供了認識事物的架構——如同鷹架只是輔助工人去搭建出、接觸到建築物的梗概、約略的輪廓,並不等同建築物本身、甚至不是建築物本身——所以那種科學性的觀察,是歌德觀察法的必要,但卻不等於、也不是歌德觀察法。

我們藉由外在觀察得到的客觀性,進入內在觀察的中立性。外在觀察中,我們看到事物的「『現』『象』」、事物客觀的存在,卻不以私己的情感、意志去扭曲、更動事實:我如實地「看」著那「是」什麼(所有能被看到的樣態)、「在」什麼時空下、以及它與環境的「如何」互動〔補充說明:這裡並不涉及「為什麼」,因為這會有個人價值上的主觀判斷,反而讓我們離真相愈遠。〕。內在觀察時,我們回到對事物的感知∕感受,卻不涉入判斷,我如實地「感覺」那「是」什麼、那當中又有什麼(外顯的或內隱的、物質性的與非物質性的)特質,而那又引發著我什麼樣的感受與反應。然後,我們試圖去感受事物的整個存在,它的整個存在對它自己、對我們、與對世界的意義。

歌德觀察法是一種介乎「感官」與「超感官」之間的觀察,讓事物自身在我們眼中呈現它們自己;我們不須歸結出定律,事物本身就是自己的定律。

歌德觀察法之中,事物不再只是表面客觀的現象,借著內心直覺式的參與,我們因為與事物的「『直接』連結」而看到了事物本質,我們進入了事物的內在,去捕捉事物心魂試圖告訴我們的:去看到「無形」的,卻可以「成形∕有形」;「無限」的,卻可以「有序∕有限」——一種隱然的、神聖的宇宙秩序——然後也在我們看著事物、看著世界的眼中看到自己、看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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